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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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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而哥哥对此并无异议,显然早已习惯。

武松暗自审度,心中已有思量。

潘金莲亲切而又不失矜持的摇摇头,然后招呼武松用饭。

作为一个无肉不欢的吃货,笙歌已经开始动筷。

你们尽管寒暄叙旧情,本仙女先吃为敬。

笙歌好鱼,因此第一筷子品尝的就是鲜嫩香气四溢的鱼肉。

果真不错……

没想到潘金莲长的貌美如花还有这样的厨艺,真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

这样的人其实应该是女神才对吧。

为什么潘金莲却偏偏被冠以浪荡之名。

唉,真是越来越觉得武大郎配不上潘金莲了,怎么办……

鱼肉的鲜美也不能抵消笙歌心头的郁闷。

哼,大丑比,就知道吃。

笙歌化悲愤为食欲,开始了自己风卷云残的动作。

武松傻眼,他哥哥现在都这么能吃了吗?

而潘金莲更多的是觉得丢脸,怎么就像是个饿死鬼投胎似的,就好像她平时克扣他吃食似的。

(>﹏<)

嫌弃,嫌弃,真是越来越嫌弃……

“你们也吃,别只顾着看我。”

虽说本小仙女长的貌美如花,倾国倾城,闪瞎了你们的钛合金狗眼。

“哥哥胃口真好。”

武松讪讪的说道。

如果武大郎不是他哥哥,他一定对怼一句吃到哪里去了。

潘金莲则是低下头翻了个白眼,呵,谁看你了。

大丑比……

潘金莲此时对武大郎的情绪越来越复杂,有嫌弃有讨厌,却又在这份嫌弃中夹杂了一些探究和好奇。

武大郎的变化,让潘金莲忍不住的想要搞清楚一些事情。

“一想到不用卖炊饼了,我就高兴的能再吃三大碗。”

炊饼那是什么,有肉好吃吗?

哼,本小仙女爱吃米……

潘金莲:这个智障。

“哥哥欲不卖炊饼,打算从事何种营生呢。”

哥哥不似他这般好斗,自是不能凭着武力在县衙谋一份差事的。

哥哥做炊饼手艺不错,在整个清河县都是首屈一指的。

“科举啊。”

笙歌努努嘴,很是诚恳的说道。

“你们难道没有看到本小仙女置办的书吗?”

“买书不读难道是用来烧火的?”

笙歌反问道。

怪不得身高挺拔胸肌发达,原来脑子有些不够用,这么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好问的。

简直就是个智障……

被鄙夷的人又在鄙夷着别人,这简直就是个跳不出去的怪圈。

“科举?”

武松真真是有些觉得自家哥哥事被地痞流氓们欺负的狠了,要不然也不会冒着这样惊世骇俗的想法。

科举,那是咱们一个卖炊饼该想的吗?

十年寒窗九载熬油得名师教导,都不一定能够通过科举入仕。

大哥难道就想凭着这一时的心血来潮击倒千万人,走过独木桥,然后踏上金銮殿接受册封吗?

别梦了……

与大哥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原谅他真没看出大哥是那块儿料。

“没事儿,不用这么惊讶。”

“不就是科举嘛,小菜一碟儿。”

笙歌慢慢品了一口酒……

唔,不好喝,竟然还有些划嗓子。总有刁民想害朕。

毒酒,毒酒,这是毒酒,救朕啊……

笙歌已经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个小剧场,直到把她自己逗笑。

可不就是小菜一碟儿吗,人们常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熟能生巧了。

再怎么说,她都是考过举人的。

武大郎的脑子再磕碜,难不成还能磕碜过六十岁的胡屠夫。

一对比,瞬间觉得自己棒棒的。

嗯,还是奖励自己再啃一个烤猪蹄吧。

很多人都不喜猪蹄,一是因为不雅,二是因为油腻。

但是对于笙歌这个无肉不欢的人,烤得脆脆香香的猪蹄撒上调料之后油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不雅……

本小仙女都已经是个大丑比了,再不雅,能比现在还丑吗?

这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有自知之明。

再说了,猪蹄可以补充胶原蛋白,是有名的美容圣品。

丑比就该多吃猪蹄,万一吃着吃着变美了呢。

俗话说得好,功夫不负有心人……

MMP……

笙歌狠狠的咬了一口猪蹄,还真是给自己灌鸡汤灌上瘾了。

呸。

“哥哥,你可能不太了解朝廷的科举制度。”

怎么可能是小菜一碟儿呢。

怎么办,他的哥哥好像真的疯了。

事到如今,哥哥不仅矮丑,而且脑子也不灵光了。

唉,以后可得把哥哥照顾的细致些。

“确实不太了解。”

笙歌停止与烤猪蹄战斗,抬起头迷茫的看向武松。

你了解,你继续说啊,话说一半最撩人。

她是考过科举,但那是在一个距今隔了数百年的朝代。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哪怕是考科举。

“……”武松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样的哥哥还真是不忍直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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