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的建议是充实道这一级,而不再只是个虚设。
要充实道,首先就得设立常备的道级衙门和派驻常设官员。李逍的建议是在道设立三大衙门,即监司和、藩司、帅司,监司的长官即观察转运使,主要负责一道的财赋和监察,因此长官的官职为观察、转运使,这本来是两个已有的临时官职,一般是非常设,临时差遣。
观察使主要是考核监察官员,而转运使则为负责财税征收和转运,二职合二为一,那么就掌握了一道的财赋和监察大权。
藩司的长官则是承宣布政使,专管一道的行政、田土、户籍,沟通督抚各州县。
帅司的长官则是经略安抚使,经略安抚使掌军府、军屯、兵籍、武备等事务。
三司衙门各司其职,分掌监察财赋、民政、军事,各衙门下又各有继分的分司衙门,比如观察转运使衙门下,还分有专门的漕司衙门,负责财赋转运,有专门的仓司衙门,负责钱粮存储,有专门的察司衙门,负责考核监督官员,有专门的刑司衙门,专门负责刑狱诉讼等。
这些衙门,就相当于是过去州里的六曹,只不过加以细分,然后按职能分属三司衙门。
李逍对道级衙门的设立有一套详细的明,李治和武氏都是详细看过的。
“陛下,臣妾以为已经考虑的很周到了。”
“是吗?”李治沉吟着道,“但朕以为,三司衙门其实精简为两司就够了,监司和藩司可以合二为一啊。”
“陛下,如此不妥。”武氏劝道。
道不同于州,下有近四百州,但道却只有十七道,尤其是精华之地仅十道,大唐近八成的人口钱粮都集中在这十道之郑这就意味着道一级的权力会很大。
以前朝廷设十道,而不实设道一级衙门和常设官就是考虑到这一点的。
其实在道以前,隋时就已经有行台这一个州以上的机构,唐初也有行台,甚至还有大行台。
一个行台管辖数州十余州,一个大行台甚至管辖几十州,李世民就曾任过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之职,几乎把半个中原都给管了,权力极大。
后来一统下不久后,朝廷就把大行台、行台给废了。李世民划分十道,但也没再设过道一级的常设衙门和官员。
“监司负责考核官员以及财赋转运,而藩司只负责行政、户籍等,臣妾觉得这个分工不错,既避免权柄过大,还能互相平衡。”
一个管官一个管民,管民的不能管钱,管官的却又不能管民,权力分割之后,二司都不会权柄过大,尾大不掉。
至于帅司,经略安抚使常设,武则和李治倒都没有怎么在意。
毕竟李逍已经早防范了武人专权的可能。
帅司衙门的权柄其实并不大,因为帅司虽是管一道的军事,但事实上帅司管不了多少事。
大唐的府兵分驻下,是由十二卫来管的,但本身十二卫的高级军官也管不到下面军府,各军府在非战时都是相对独立的,由各军府的折冲都尉们管理。
而他们也只有统兵权而已,并没有调兵权,调兵权是握在兵部手里的,跟十二卫并不相搭。
就算是十二卫的大将军,平时也都没法调动本卫的府兵。而各军府的折冲都尉们虽然平时管着本府的府兵,但没有兵部的兵符,没有本卫的军令,也是无法调动一兵一卒的。
真要打仗,兵符合一,而且多是抽调各府府兵集合,然后由皇帝选派将领统兵出征,在这套制度下,统兵、调兵、选将的权是分开来的,兵和将又是分开来的,兵和粮草、武备更是分开的。
再加上府兵平时耕地,战时出兵的特征,更导致了唐朝的军官很少能把军队私有化。
现在在各道设一个帅司,常设一个经略安抚使,但也并没有打破这一套制度。
经略安抚使仅相当于是兵部在各道的一个派出机构的主官,他们平时的职责就是管理兵籍,负责点选府兵,战时则负责动员征兵,后勤保障。再有就是能够管理一道的乡勇土团之类的。
帅司的权力是不大的,更不可能拥兵自重。
但设立这个帅司又是有必要的,能够总抓一道的军事方面,搞的主要还是后勤保障这块。
道内各军府,依然还是受兵部、各卫的双重管辖。
不过道一级官衙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各分司能够直接管辖下属的各州县里的分管业务了,比如漕司,能够管全道各州县的漕运,仓司能管全州的仓储等等。
既是条条又是块块。
朝廷中央呢,不必再垂直管理近四百个州的具体事务,而是只对接这十七道就好了。
“那么边疆六大都护府是要撤消了吗?”
“嗯,各道正式设三司衙门,派出三使的时候,都护府也就可以改名了。”
都护府和都督府其实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在边疆要紧之地,出于军事需要设立的,长官既管军也管民,这是考虑到特殊性,为便于守疆。
可如今形势变化,如果实设到道一级衙门,那么就算不再设都督府、都护府,其实边疆诸州,也不再是各自独立的,道级的衙门一样能总管一片地区的行政和军事防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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