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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大肆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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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朝堂乌烟瘴气乱七八糟,以至于民不聊生,怨声载道,正是王法巧取豪夺大量土地的绝佳时机!

随后王法派包打听到乡下四处奔波购买土地,没有多长时间就买了近千亩的土地。看到这样的结果王法非常满意,继续让包打听买地,多多益善。

经过包打听的一番不懈努力终于低价购买了万余亩的土地,王法见此心里乐开了花,感叹自己跨越了平民阶层成为了教科书中万恶的大地主,也勉强算是一方豪强了吧!

随后王法开始制定优惠地租政策轻徭薄赋,来吸引无地的农民成为自己的佃户。消息一出效果不错,大量的无地农民蜂拥而至,争先恐后的要当佃户。

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王法终于感受到了古代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是非常强烈的,因为那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而且没有别的出路!

经过几天的忙碌,底下人汇报已经招募了万余农民成为自己的佃户。王法对此很高兴,这些佃户将成为自己霸业的基础,忠诚度可以大大提高,不用担心反叛,稍加训练就可以形成不弱的战斗力。

随后王法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分地工作。

清晨在一望无际黄土地上聚集了大量的农民,他们翘首以盼,眼睛里充满了希望和期待,那是活着的期望!

不久之后分地的人赶到,分地工作热火朝天的展开了。

忙完这些之后王法又把目光瞄准了其他的府县之地,于是他决定趁热打铁,最大化的占有破产农民的土地。

就这样王法让包打听带着人奔波于各地,用合理的价格收购土地。灵魂来自现代文明社会的王法终究做不到毫无人性的压榨这些勤劳善良的农民,而是尽量帮助这些可怜的农民。

华夏古代自商鞅变法的几千年以来农民一直遭受朝廷的剥削和奴役,即使改朝换代也不过是换个皇帝继续剥削和奴役他们,这是因为历朝历代皇帝一直秉承着邪恶的法家思想!

与儒家思想相比,法家的思想就有些令人脊背发寒了!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子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更是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商鞅以增强军事和经济为目标,通过一系列的变法,实现了秦国的强大。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税收制度等,提出了严刑峻法,反对以德治国,《商君书》中,将“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称为“六虱”,认为应该全部消灭,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将秦国变成了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个时期的法家,一切国家利益至上,为以富国强军的目的。

历史教科书对商鞅赞誉又加,殊不知商鞅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考虑,把百姓当做牛马一样的牲口对待。

商鞅是一个可怕的思想家,号称是一个闯入人间的恶魔,他是秦国谋臣,他是一个真正的思想家,当然,是一个邪恶的思想家。

商鞅在他《商君书》为统治者总结了御民五术:

1 愚民:统一思想。

2 弱民:国强民弱,治国之道,务在弱民。

3 疲民:为民寻事,疲于奔命,使民无瑕顾及他事。

4. 辱民:一是无自尊自信;二是唆之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

5. 贫民:除了生活必须,剥夺余银余财(即通货膨胀或狂印钞票);人穷志短。五者若不灵,杀之。

商鞅的邪恶有两点,一个是他的思想对于老百姓的可怕,一个是他的思想成为秦两千年以来所有王朝统治人民的共同方式。

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则认为:倘若,没有一个明确的奖惩制度,每个社会分子都会在“人性本恶”的驱使下僭越底线,成为无恶不作的堕落者。同时,人类在长期的好逸恶劳中,亦会使社会产生退步,变得贫穷且愚昧。

因此,韩非子认为:儒家主张的教化是苍白无力的,若不结合利益和惩罚,并不能取得成效。韩非子主张期待尧舜之治,不如改革法治,御之以术并恃之以势,才是治国的不二方针。

韩非子的“人性本恶”论,将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展现给世人,虽说,有些偏执和极端,但亦不失其理。

韩非子的主张,无非是在宣扬他所倡导的“刑”与“德”的那一套,向统治者兜售自己的思想罢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韩非子本人也是个不折不扣的趋利者。

在这个时期法家思想就完全成为了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秦始皇第一次读到韩非的文章,就大为赞赏,声称只要能见他一面死也无憾。韩非的思想成为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基础。

但是法家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认为人天性自私自利,只有严刑峻法,才能压制住人性中的恶。

这种理论基础就是不得人心的。

人性中固然有恶的一面,但也有善的一面。好的统治者就是要引导人们将恶的一面转化为善,并发扬光大。

基于这种人性假设,后期的法家以刑为主,先刑后赏,而且刑罚十分严酷,对于违法者一律采取酷刑,对于反抗者一律严厉镇压。

由于秦始皇对法家思想极度推崇,秦朝的文化专制和严刑峻法也达到了巅峰,出现了“死人日成积于市”的凄惨景象以及“焚书坑儒”的悲剧。

秦朝统治者又不顾人民疾苦,修陵墓、筑长城,尸横遍野,这使得民怨越来越大,最后起义全面爆发,导致秦二世而亡!

法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华夏古代的法家思想,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统治阶级利益,却让老百姓民不聊生、苦不堪言,与现代法治精神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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