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哥,你看见一股奇怪气息了么?”方常靠近守城官兵的耳朵,低声问道。
官兵摇了摇头,再一皱眉,“没有,你看错了吧啊……”
方常还未修行,还属于一介平凡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见的奇怪气息,是一股妖气,也就姑且相信官兵所说,是自己看错了。
他跟在官兵的身后,快步向前走去,站在这条道路的正中央,同其余看热闹的百姓一样,围拢在四周边缘。
“刘达!大白天的你又闹什么事!要我把你抓回牢里蹲两天?!”
官兵怒斥。
三位光头壮汉之中,为首者唤作刘达,是个地痞恶霸,替青楼镇场子。
纵然不是修行者,但凭借着三刀两式和光膀子肌肉,也能唬住一般的百姓,除了修行者,放眼整个松河城,他的战斗力也算第一。
但,面对身为修行者的官兵,就顿时泄了气,没了威风,唯唯诺诺的回答,“兵大哥,是这家伙来我们那儿喝花酒,身上又没有一分钱,明摆着是吃霸王餐,我们能不管?”
听闻此言,官兵定睛一瞧,瞧见那位白衫书生一表人才,却去青楼喝花酒,喝花酒也就算了,还不给钱。
吃霸王餐,都敢吃到青楼里面了。
这种“奇事”,官兵也是此生遇见的头一遭,也不好管。
随即摆了摆手,道:“没钱就随便打几下算了,注意一点儿,别闹出人命。
这家伙看来是个外乡人,下手轻一点,别说松河城欺负外乡人。”
“好嘞,我们下手知轻重,肯定闹不出人命。”刘达猛地点了点头,连同其余两位恶霸,赫然对着白衫书生拳打脚踢。
下手极重,每一拳都最起码数十公斤力量,但都准确的避开了要害,只打在无关性命的地方,只会剧痛,不伤性命。
嘭!嘭!嘭!
拳脚不断,打在那位白衫书生的身上。
只见那位白衫书生,抱着头蜷缩在地,默默承受。
瞧见这一幕,方常于心不忍,向那官兵问道:“不阻止的话,真要活活打死了。”
谁知,对他很友善的官兵,对那位白衫书生,却极其冷漠。
只是淡淡说道:“世上的人,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既然敢吃霸王餐,就得做好被痛殴一顿的准备。就算被活活打死了,也只算他自己命不好。”
官兵的话,像是对方常的告诫,
可是,方常悄悄转身,望向那位被痛殴的白衫书生之时。
却发现白衫书生的脸上,竟带着一股诡异的微笑!
蜷缩在地,被三位彪形大汉抡拳痛殴的白衫书生,还能笑得出来?
而且,看他的神色,仿佛丝毫没有痛苦。
三位彪形大汉的拳头,砸在他的身上,好似泥牛入海,力量全无。
白衫书生的双眼,还死死盯着守城官兵。
那种眼神,仿佛饿狼,好像要将官兵生吞活剥了一般。
一股诡异的气息,还在白衫书生的身上飘荡着。
方常并不知道,那是妖气。
……
又走了好一段路,官兵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郑术的宅邸。
只见一座建构宏伟的宅邸之前,摆着左右两座石坛,当中各竖起一根两丈高的旗杆。
杆顶飘扬着一面青旗。
旗面用黄色丝线绣出一头张牙舞爪、神态威猛的猛虎。
旗子随风招展,显得猛虎栩栩如生。
旗首绣着“郑宅”两个黑字,银钩铁划!刚劲非凡!
这里,便是松河城金印武人——郑术的宅邸。
宏伟壮观,同样也价值不菲。
“去见一见你的师娘吧。”
守城官兵说完这最后一段话,便立刻化作一道虚影,消失不见。
‘师娘?’方常脑子里满是疑问。
随后,这一股疑问就消除了,郑术亦是男人,有老婆也不过分。
方常深吸了一口气,感觉有些紧张。
面对“师父”郑术,他从来没有紧张,可站在这座郑宅门前,将要面对一位“师娘”的时候,他却感觉无比紧张。
他站在门前,伸手敲了敲厚重的大门。
而后,静静等待着。
他紧张的满头大汗,两个拳头攥紧,牙齿也咬的很紧。
生怕遇见个“母老虎”,自己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门没锁,你自己进来吧。”
然而,一声清脆如银铃般的声音,从门后传出。
方常更紧张了,但还是伸出右掌,推开了郑宅的大门。
推开大门,就见一位绿衣女子,手持一根扫帚在院落中打扫。
这位绿衣女子站在柳树下,亭亭玉立,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纪,虽非绝色,但长得俏丽可人,巧笑凝眸,更添妩媚。
她是郑术的夫人,名叫芸儿,曾经是郑家的一个丫鬟。
自从郑家落寞、家人惨死之后,郑术便与芸儿相依为命,青梅竹马从小到大,逐渐萌生情愫,结为连理。
此刻,芸儿的双眼,满是疑惑,抓着扫帚,望着门口的背刀少年,问道:“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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