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算是看出来了,无论是蓝洛婷还是丁鸾,都不是省心的女人,而不省心的女人通常意味着麻烦,王泽从来都是能避则避。
趁着丁鸾的注意力全都在丁谢的身上,而蓝洛婷楚采山等人的心神被小回天符所慑,王泽扛起野猪,飘然下山而去。
正所谓,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是下了山之后,王泽就没有那么潇洒了。
黄州市的老百姓,还是十分勤劳的,待王泽下了山,离开景区,人声就开始喧嚣起来,路上到处都是早起谋生的人们。
王泽,外表年纪不大,身材也不算魁伟,尤其是被他肩上扛着的两三百斤重的大野猪一比,就更显单薄了。
这走在路上,那回头率,简直比穿着齐臀小短裙的长腿大美妞儿还要高出一筹。
为了不引起围观,王泽只能尽量遮掩身形,挑着僻静之处,一路狂奔。待回到他独居的小院儿,竟是有些气喘吁吁,背上的汗也流了不少。
冲进小院儿,王泽将野猪一扔,人便冲进了洗浴间。狠狠的冲了一个澡,又换了一件干净衣服,整个人这才重新变的舒爽起来。
端着一杯薄雾蒸腾的清茶,来到院中葡萄架下的竹椅上,稳稳坐下,一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惬意感,立即便油然而生。
今天早上在齐云山上发生的那些个糟心事,一股脑儿的被排于胸外。
对嘛,这才是生活的正确打开方式!
一面品着香茗,一面打量着独属于自己的小院儿,王泽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每天的这个时候,他都会思索一个很富有哲学性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生还是死!
王泽绝不是闲来无事装十三,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要说他活着,他所在的这副皮囊,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要说他死了,可他的意识却分明还在。
在修道界,有一种现象倒是与他现在的状况十分相近——夺舍!
失去肉体的修道者,以神识强行夺取别人的肉体,继续生存,甚至是修炼!
以王泽至尊境的修为,的确是有夺舍的能力。可王泽可以发誓,他从来也没想过要夺别人的舍。更别说是去夺一个生活在远离屠魔战场,人生用‘废柴’二字便能完全归纳的纨绔少爷的舍!
为了什么呀!自虐也没这么狠的!
王泽想来想去,觉得这一切,不像是他夺舍,倒像是他被人夺了神识!
可是什么人,竟能夺他这堂堂人族至尊的神识?
“难道跟那座上古遗阵有关?”
王泽灵光一闪,好像抓住了什么,可细细一想,又是一头的雾水,理不出任何有用的线索。
只是有一个感觉越来越强烈,他指定是被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给坑了。
而要真正弄明白这一切,看起来,还得等他重返至尊,回归屠魔战场才行!
想到这里,王泽手里的茶杯已经空了。叹了一口气,长身站起。
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好吧!一日一思结束,现在该来处理你了!”
嘀咕着,王泽的目光便落在了那头二三百斤的野猪身上,to be or not to be神马的,立时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来到这个世界长达三个月,王泽基本上就没吃过一样可口的食物。
这里的天地元气太过稀薄,各种食材没有丝毫灵性,这对吃惯了灵兽仙果的王泽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折磨。
虽说这头野猪,不过是机缘巧合,吞食了一株灵药,还远不能与灵兽相提并论,但它的肉已然不是普通食材能比了,对王泽来说,正好解馋!
王泽以前的时候,就是个标准的吃货。哪怕成了人族至尊,早已辟谷,他也没改掉嘴馋的毛病。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但凡有二两肉的,就没有他没吃过的。
因此,一头野猪而已,王泽收拾起来,完全是轻松加愉快!
哼着小曲儿,就将那野猪的皮给剥了下来。
随后开膛破肚,拔筋抽骨,刀斩成婴儿头颅大小的肉块,这样吃着才过瘾。
到底是成了精的野猪,肉质比普通野猪高出了绝不止一个层次。条理分明,紧实而富有弹性。
就连肉色都截然不同,透着淡淡的粉意,仿佛散发着微光,看上去,竟有几分晶莹剔透之感。
更重要的是,王泽全程都没有嗅到哪怕一丝的血腥味儿,反而有一股淡淡的甜香,在空气中弥漫,勾的人心里痒痒的。
将收拾好的野猪肉块儿,王泽一块儿没留,一股脑儿的全都倒进了厨房里的一口大铁锅里,不加一滴水,只加了少许的咸盐,随即便盖上了锅盖儿。
灶口里引着火,这就煮了起来!
王泽的这般做法,看似粗暴豪放,却能最大限度的保存住野猪肉的原汁原味儿。
当然,普通的野猪若是这样来煮,只怕狗都不会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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