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尾,我全程参与了这两个多小时的会议后,这个时候才算是搞明白了,原来这份工作并不像我之前想的那么简单:收到美国公司的邮件,认真精准的翻译出来,接着一字不漏的传达给工厂,监督,跟进他们的修改过程,然后再把工厂的修改结果反馈给美国公司,如果合格的话,就OK,进行下一道程序,反之,如果不合格的话,就重新再来,一直到合格为止。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未在此山中”啊,之前确实有些想当然了,我承认自己把这件工作看得有些肤浅了,现在想来,如果我的位置担当只是这样的一个传声筒,那公司招聘员工的唯一标准岂不是只要看英文就好了?可是这偌大的一个深圳,比咱的英文好的又何止千千万啊?所以,首先这份工作要求很高,其次,戴维看中我的不是英语能力,总之,一句话,经验,能力,态度才等的综合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就像刚刚的那款牛仔的样品,客人对整体很满意,只是对马鞍提出了两点细节的要求。一开始,皮特也认为这两点很容易修改啊,工厂是不是在搞什么事情啊,为什么已经修改两次了,还是不符合要求呢?
孙美萍很委屈的解释说,不是那个意思,皮特,你误会了。其实啊,如果要百分之百的达到客人的要求,我们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只需要在打样的时候精雕细琢即可,但是我们不能那么做。
啊?不但是我,就连皮特都不约而同的惊讶的叫出了声,忙问道,为什么啊?能做到,却不做,什么意思啊?
那个邱主管说,皮特,是这么回事,因为如果完全按照客人要求的那个标准来打样,是没有问题,也没有太难的工艺要求,你想想,确实很简单,就几个样品而已,我多派几个人,多花点工时,绝对能完成任务,你交给客人确认,一准能过。可是怕就怕的是,万一客人确认了,就真的有麻烦了。
大麻烦?我俩更不解了,这样品都出来了,还有什么大麻烦,是你在危言耸听吧?还是巧舌如簧,忽悠我们呢?
邱主管接着说,麻烦就在大货生产,几个样品,我们可以花大力气来做,可是做大货了,就不可能再拿样做,如果真那样做的话,那会多花上几倍的时间的。皮特,你肯定知道的,时间多了那么多,成本可就不同了啊,所以我们不能这么做。
听完了邱主管由浅入深的解释,我们俩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怪不得工厂一直遮遮掩掩,不愿意按照要求来改,谁能知道这里面竟然还牵扯到那多的道道啊,怪不得连皮特都不明所以,甚至差点生气了啊。
还有一款样品,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修改了五六次了,听说其中有两次是由于皮特的失误造成的,其实也不能说是皮特的错误,他也是完全按照美国公司的意思传达的,错就错在他因为着急,没有和其他部门的主管商量,就让孙美萍按照他的翻译直接拿去修改了,结果证明,美国公司的这个设计根本就不合理,不符合基本的产品设计原理,无妄的给人家造成了损失,不过幸亏孙美萍给圆了过去,才没有牵扯到皮特身上。
所以,开会时候,皮特让孙美萍把其他几个主管叫过来一起的时候,我心里还奇怪呢,我们不是对接工厂跟单员嘛,找人家主管干嘛?现在看来,集思广益是必须的,和孙美萍,各部门主管一起讨论,分析,最终拿出一个可行性方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步骤,把问题解决了,皆大欢喜。
如果大家都决定不了,那就要赶快上报给经理,或者老板,由他们来和林道公司更高层的人士进行沟通,确认,得到修改的方案后,我们再来跟进。
而且,我还发现美国这边的意见,并非就是金科玉律,并非一定就可行。也就是说,美国同事的那些修改意见啊,整改要求啊,有时候啊,其中一些仅仅只是理论上的,有些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本是无法兑现的。
这又证明了上面的那个道理,经验和能力是最重要的,也要求我们不要盲目的认为外国的月亮就一定比我们中国的圆,外国人讲的就一定对,而是要运用自己的能力和经验去辨别,解决,这样才是王道。
就像今天带过来的修改意见,有一些问题是可以马上有结果的,譬如小熊的脸有点大,需要再瘦一些;或者树枝有点太细,需要加粗一下等等,工厂会立刻安排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修改过的样品可以拿过来确认了。
皮特会进行细致比较,来决定可否接受,如果觉得还不合乎要求,就继续修改。如果觉得已经达到了要求,还需要拍照,先拍修改后样品,再拍修改后的样品和上一次样品之间的对比照片,回到公司后,传给美国,请他们给最终的意见。确认OK,就通知工厂进行下一步,不OK,就继续修改,然后再确认,直到OK为止。
最麻烦的就是,有些样品,美国这边通过照片无法确认这个修改样品是否可以接受,那没有办法,只有采取最笨的办法了,把样品寄过去喽。这样,既费钱又费时,而且最伤脑筋的是,一来一往,十天,半个月就过去了,这样就必然会压缩了样品开发的时间,导致后面的速度要加快,自然而然就会带来其他的风险。我们呢,就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多花一倍的精力来为后续动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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