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是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两个阴差鬼物。
容貌上虽然看起来和常人并没有太大的差异,但一身森寒的磅礴阴气,却是远胜曹玮之前所见过的两个凶魂。
尤其是这鬼气之中还夹杂着一份威严神性,这更是让他们显得不好招惹。
曹玮仔细打量这两人,发现这两人都是作唐时不良人的打扮。
身上是织锦缺胯袍,脚踩六合靴。腰胯一柄横刀,手上则缠着根索绳。
此外,那高胖的披头散发,神色凶横,腰间还插了一块被挡住字迹的木牌。而那矮瘦的则头带幞头,手持一柄木牌,将上面的巡夜两字彰显的明明白白。
一看到这,曹玮立刻就想到了传说中日游夜游二神。而刚一扭头向着林风求证,就看到林风一脸难色的冲着这两位拱起了手来。
“原来是日游、夜游两位上官!这可真是赶巧了!”
“少来这套,风老四。别以为了你谋了个阴阳司的佐吏就可以随随便便和我们套近乎,干这种勾当。你可知道无判官令,召请亡魂是什么罪过?”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举着巡夜牌子的应该是夜游神,形貌上有些尖嘴薄腮不说,说起话来也是一秃噜一秃噜的,很是刺耳。
而相比之下,那高大壮实的日游神倒是有点惜字如金的意思,但闷声如雷之下,却也是十分的威严。
林风见到这两位就有些心中暗暗叫苦。本来他要请的只是东平这边的巡逻阴差,职位虽小,但路子广,交情深。只要金纸烧够,不怕这些小厮不卖他一个面子的去尽心尽力促成此事。
可哪想,尽然碰到了城隍老爷麾下的日游夜游二神。
这就跟你给公司里的业务员行贿,结果一下子碰到巡查组来视察一样。问题一下子就变得严重了起来。
林风可不敢在这种事情上鬼扯。日夜游神可是有着缉拿魂魄,直接押到城隍判官那受审的权力。所幸,他今天也是秉持着公义行事,顶多只能算是手段不太光彩。所以在一番告罪之后,他也是连忙的就对着这日游夜游二神解释了起来。
“两位上官且容我通秉,实在是此事惹得天怒人怨,非是要以寻常手段方可彰显这世间天理正义。单是我一人之言两位上官可能不信,但今日苦主在此,又是阳世公人身份,且请听她细说,二位上官自可明断是非。”
话虽然说的半文半白,但陈静仪好歹是正规大学里出来的,多少还能听得明白。而尽管第一次看到这种真实存在的鬼神,心里难免有些惶恐,但她还是一咬牙的,直接就叩首说起了她母亲的冤屈来。
一字字,一句句,含冤啼血。一个无依孤女小二十年夙兴夜寐都不敢忘的刻骨仇怨,以及她对亡母的那份愧疚思念,让这两个见惯了人间凄惨的鬼神都有些忍不住的动容了起来。
那瘦小的夜游神脸上一阵阵的唏嘘,而那高壮的日游神则是呼哧作响,怒上心头的,脸上当即就是显出一片艳阳赤红来。
阴司和人间的公门不同。现代社会的法度讲究的是以法律准绳为主,执法人员最好理性从事,决不能代入过多的个人情感,以免影响到司法的公正。但阴司,则还是古代的那个作风,讲究的就是一个春秋决狱,既以传统的忠孝礼仪等道德观念来进行判罚。
区别在哪?现代的法学工作者总结的一句话说得好,那就是法律只是道德的一个底线,而道德对人的准绳则要求的更高。
很多人以为自己不违法就能可以被当成是好人、善人,这真的是想多了。以道德标准来算,仅仅不违法,顶多只能算是个人。
当然,这么说可能有些偏颇,毕竟法律的界定不能作为衡量一个人道德的绝对标准。比方说为父报仇这种事情,道德上绝无瑕疵,甚至说传统的儒家思想还对此非常的推崇。
《礼记》里就有“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的说法。而公羊学派甚至能激进到“九世犹可复仇乎?虽百世可也”的地步。
然而话虽如此,放在法律层面上,这却是绝对禁止的事情。因为一个法治的社会,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个人的仇恨凌驾在法度之上。毕竟一个没有任何执法权的人擅自行使了这个权力,要是让其他人学会了,那这个社会岂不是要乱了套?真当百特曼被追的鸡飞狗跳是没有原因的吗?
但阴司不一样。阴司虽然自有法度,但道德从来都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决断性因素。所以只要秉持公心,阴司并不限制这些鬼神怀揣着一颗愤世嫉俗的公心。
日游夜游二神,本来就是阴司中专门巡查人间,监督善恶的鬼神。所以一听陈静仪这一番告诉,他们也是立马就先后的怒喝了起来。
“当真是恶贼!世间竟有如此丧心病狂,猪狗不如的畜生,真真是该死了!”
“罪无可赦,千刀万剐!”
“两位上官明鉴。这恶贼屡屡犯下如此罪孽,十多年来犹自逍遥法外。可见必是心思诡诈,狡诈多端之辈。陈年旧事,人间公门实在是有心无力。这才有了小道想要召请鬼神,请冤主现身,指认出这恶贼的想法。属实是一片公心,还请两位能法外开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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