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带渐宽,春情涌动。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月亮害羞的落进了云里,鸟虫怕惊醒这对男女,而停止了鸣叫。
“不要.......”红叶的声音很无力,像是在说话,却更像在呻吟。
胡忧不是初哥,他知道女人说‘不要’的含意。当年还是初哥的时候,这两个字,是给他带来过惨痛记忆的。何况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红叶此时也早已经是意乱情迷。从第一眼看到胡忧,她那颗平静如水的心,就已经起了波澜。总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想,可是却总是忍不住去想。孤枕独眠,天明却总是尽湿薄被。有时候,她甚至会骂自己,可是对于一个只有26岁的青春丽人来说,这,难道有错吗?
即使有错,也错不在一个小女人的身上。她原来是有丈夫的,是有一个完美家庭的。可是是谁夺走了她的丈夫,夺走了她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生活。如果不是世道动乱,锋烟四起,他的丈夫,怎么会早早战死沙场,留下她每日对镜泪断肠。
照看雪灵猴的工作,原本不用红叶带队的。红叶是接到胡忧会随行进帝都的消息,才自动请命而来。在来之前,她曾经千万次提醒自己,最多只能看看他,最多只能和他说说话。可是当她路过小树林,远远看到胡忧坐在里边的时候,她却忍不住走了进来。忍不住,说了那些话,忍不住点起了那堆本不该燃起,却又早晚会燃烧的欲火。
夜晚的小树林里很冷,可是胡忧和红叶却都全身冒着热气。铺在石块上的衣衫,早已经掉到了地上,光滑的皮肤贴在冰凉的石块上,带给人一种另类的刺激。
前进,前进,再前进。化全身力量于一点,认准目标,全力而入。可一,可二,也可以再三再四,生命不熄,运动不止。
胡忧因为练枪而变得粗糙的手,游走在红叶光滑的肌肤上。肌肤胜脂,滑嫩透红,无情的岁月,不但没有在上面留下半点的痕迹,反且为她增添了少女所没有的柔情。
红叶除了‘胡说八道’之外,没有半点反抗的力量。不过她也无需反抗,她现在需要的,是享受这迟来了很久的性福。
瞬间暴发的快感,让胡忧久久回味,不愿回落到人世之间。
“姐,你真美。”
“嘘,不要说话,让我把这一刻记在脑海里......”
红叶体贴的拭去胡忧额前的汗珠。胡忧说得不错,得到雨露的红叶,焕发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娇艳。
第二天,大军兵分两路,按原计划,林克带队,送雪灵猴进帝都。而加里梅押着暴民回军溪甘。
林克部这次攻打马里府战损不少,为防路上再出意外。按上级的命令,博坎普派出一个300人马的纵队,由手下头号大将,骑兵校尉科库率领,暂归林克调遣,一同前往帝都。
候三看人家骑马,他走路,心里羡慕得要命:“朱大能,你看那些骑兵多威风,要是有一天,我们也能转成骑兵,那就爽了。”
“转骑兵,你会骑马吗?”朱大能习惯性的讽刺道。他们两人的斗嘴,也算是组里的一大特色。
候三不服气的叫道:“我是不会,你会吗?”候三是猎户出身,长年在山里打猎,跟本没机会骑马,自然是不会的。
朱大能道:“我当然会。组里有谁不会的,我看就你不会。”
朱大能这话还真没说错,这个组里,除了候三外,还真就没有谁不会骑马的。
候三嘴硬道:“哼,那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机会,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而且骑得比你们都好。”
胡忧没有理会身后两个吵嘴的手下,他一直在脑中思考着马里兵书上记载的东西。马里兵书的实战篇里,有一章是专门阐述步兵与骑兵对战的。他正以科库的纵队为假想敌,假想林克部所属全部人马与科库的骑兵纵队交战。胡忧已经在脑中推演了很多次,发现要想取胜,是非常困难的事。
马里兵书上有一段话,胡忧非常认同。按小马里的说法,兵种之间,并没有先天的强弱之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只有战略战术精密合理,布制周祥的部队,才难取得最后的利胜。
“3比1都不能取胜,不是步兵天生打不过骑兵,而是第二联队的战力太差了。”胡忧在心中暗道。
胡忧此时很希望自己能升为典军,因为典军有制定训练计划的权力。
因为是给皇帝送年礼,所以部队在过乐同城的时候,没有受到什么留难。要知道平时暴风雪军团的人,想要过乐同是很麻烦的事。除非是军团长苏门达尔亲来,或是有皇帝的调令,不然超过五百人以上的编队,跟本没有可能过得了同乐城。
司马寿在这里最大的任务,就是把暴风雪军团封在青州。不让暴风雪军团的势力向内地发展。
在司马寿的统领之下,同乐城就像是一颗钉子一样,档住了暴风雪军团向燕州发展的道路,这也是苏门达尔最恼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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