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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辅弼(十七)症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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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务实一直以来都坚持改革要一步步温水煮青蛙,这不是因为他不知道什么生产方式比较适合这一时期的社会生产力,而是他知道明朝的制度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有问题,是个畸形儿,对它进行改革不能一上来就用猛药,因为那样做更可能导致的结果是病虽然看起来治好了,但那条小命在病被治好前就先没了。

朱元璋建国时,定下的国家动员体系如下:一是户部管理的民户,民户为国家提供税收,户部的税收主要用于供养皇族和文官系统;二是兵部与卫所系统管理的军户,军户不用向文官系统交税,但却需要为国家免费打仗并向卫所军官上交粮食作为军粮;三是工部管理的匠户,理论上匠户也是免税的,但却需要为国家免费干活,军事方面的职责就是替国家免费制造兵器和各种军事装备,免费建设城墙等军事设施。

朱元璋曾自豪地说:“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粒米”。也就是说,从一开始朱元璋就没想过靠税收来养活军队,明初的军事力量主要靠军户和匠户的徭役维持——养兵的费用和军粮主要靠军屯解决,然后靠工部的匠户免费生产军事装备和军事设施。

理想情况下,这样一来税收就不必用于军事开支。然而,以军户制度和匠户制度为核心的军事动员体系,到了明代中期便维持不下去了。

军户方面,从明中期开始,大量底层的卫所军户破产逃亡,就算没有逃亡的军户,也大多吃不饱饭,基本上不具备什么战斗力。

这里必须要重点说明一件事:朱元璋搞的卫所制,其实不是被文官给搞垮的,而是因为世袭武官的不断繁殖增长和“武转文”的军籍士大夫给搞坏的。

举个例子,在洪武年间,威海卫只有一个指挥使、一个同知、两个佥事,结果到明中后期,光是有资格世袭指挥的家族就高达十八个!另外,一个可以世袭军官职位的家族中还有不少秀才、举人,甚至可能有进士老爷存在!

请问你一个威海卫有多少土地够这么多“人上人”瓜分的?一帮世袭武官和军籍士大夫都不够分了,哪儿还有多余的土地分给军户?毕竟,洪武年间的威海卫多大,到明末不还是那么大么?

明朝的卫所制和汉朝、唐朝的均田制,就是前面提到的以分封土地为前提的倒贴式兵役制度,它们都是汉、唐、明三朝早期社会动员力的主要根基。

显而易见的客观现实则是,随着人口的膨胀和土地的兼并,土地兵役制逐步瓦解,汉、唐、明三朝后期都被迫选择了募兵制。而既然要募兵,就不能再指望徭役,于是明朝的养兵成本,开始从徭役向税收转变。

这是中国大一统的封建皇朝在长期和平环境下,发生人口膨胀和土地兼并的必然规律,明朝的卫所制、汉朝的征兵制、唐朝的府兵制都是这么没落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匠户方面,明初时期工商业经过多年战乱和蒙古人的摧残,元气没有恢复,所以匠户上番服役加上官营手工业的方法是合适的。但到了明朝中期,事实上就没有真正意义的匠户了。早在嘉靖四十一年,匠户就已经不再轮班上番,而是改成征银,朝廷则以银雇工。

同样的道理,军事装备的生产和军事设施的建设,也就从徭役向“税收+雇工”的模式转变,这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在江南这种工商业非常繁荣的地方,这种情况更加突出,大量的匠户转变成了工商业者,而朝廷的官营手工业则因为缺乏良匠而渐渐衰弱。

综上所述就会发现,大明的军事力量原本主要靠两种人维持,一是必服兵役、多服徭役但理论上免税的军户、匠户,二是不服兵役、少服徭役、多交税的民户。应该说,明初的“纳税”原则还是比较公平的——基本属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你要么要么当兵、多干活,要么不当兵但是多交税。

这种原则同样适用于明初的官员和士绅——与很多现代人道听途说的“明朝历史”不同,明朝理论上没有官绅“免税”的政策,官绅主要是免徭役,而不是免田赋等税收。而且,田赋是根据官绅拥有的土地数量来收的,符合“不服徭役就多交税”的原则。

但是问题在于,后来徭役变成了交钱(给官府)雇人代服役,成了事实上的“人丁税”,所以官绅免徭役就给人以“免税”的错觉。这也是为何后来雍正搞“官绅一体纳粮”,是通过推广“摊丁入亩”的模式来进行。

由于一部分官员滥用特权,庇护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通通不服徭役,所以明朝制定了优免的规则,大意就是你处在哪个品级,能免多少,都给你定下来,不能超过。当然,本书前文多次说过,制度这玩意儿执行越久就会越松弛,到最后制度虽然还在,但只在纸面上存在,执行层面约等于无。

再说田赋方面,明初能免税的仅限于一小撮京官,目的是为了对冲京官微薄的俸禄。它也有限额,免不了多少税,其性质是用有限的免税额度来抵扣少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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