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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6章 立法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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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柔与刘协一见如故,谈得非常投机。

刚起程南行的时候,他还非常担心。一方面是周忠的影响,另一方面他自己也听说了不少事,觉得天子并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尤其是他还有着陈留高氏的世家身份。

如果天子要刁难他几句,他一点也不意外。

他也做好了准备。

但他完全没想到,天子不仅没有刁难他,反而非常信任他,开诚布公的表示要以王道为念。

天子要践行王道并不是什么秘密,却不是所有人都相信。

觉得天子践行王道只是嘴上说说,为打压世家、强行度田找借口的人大有人在。

毕竟天子虽然还权司徒、司空,却没有完全放手,干涉两府公务的事常有发生。去年的海外逃归桉最终判处得那么重,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天子震怒,直接干涉了司空府的决定。

如今要变旧法、立新法,天子会不会将私心写入成文的法律,很多人是有顾虑的。

司空周忠就是顾虑最重的人那一个。

现在与天子见面,天子坚定不移地说要以实现王道为目标,态度真诚,毫无掩饰,高柔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有了这个前提,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

两人随即讨论了秦法以来的源流、得失,为律学堂的创建和新法的制定定下基调。

具体的条文,刘协没有多说,这方面不是他的专业,也母须他操心。

他看重的是新法的原则。

为此,他郑重地向高柔重申了四民皆士的两点意义。

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大家都是士,不能因为你是读儒经的就高尚一些,我是修木学、医学的就低人一等。礼不下庶人那一套暂时不论,将来制礼的时候再考虑,但刑不上大夫不要再提了。

刑不上大夫本是给贵族留体面,但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变了味,变成了权贵枉法的借口。

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必须在新法中予以遏制。

如果犯了法,一律平等。该杀的杀,该流的流,该徒的徒。

二是法律是底线,不能强人所难,尤其是不能逼百姓造反。

秦法之所为恶,就恶在他剥夺了百姓的其他选择,让百姓除了耕战之外,没有任何出路。不仅如此,秦法还利用苛刻的条文设下陷阱,使百姓动辄触法,一不小心就成了罪犯,成了国家免费的劳动力,被敲榨至死。

汉承秦制,汉初的法律同样严苛。后来经过儒学改造,相对宽松得多,却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仅没能修正秦法失败的因素,反而毁掉了秦法成功的因素。

对权贵宽容。

看似南辕北辙,却殊途同归。

对权贵宽容的结果,就是对百姓不利。权贵、豪强们利用自己的优势,大肆兼并土地,却将承担赋税的责任推给百姓,最后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能揭竿而起。

他们不能耕,只能战,而且不是为国为战,是为自己的生存而战。

相比于秦国的耕战制度,看似宽仁的汉法造成的后果却一点也不宽仁。

高柔对刘协的观点并不完全认同,但他也承认,兼并问题是导致汉末大乱的重要因素。之所以导致这一点,与儒家对法家的改造有一定的关系。

在制定新法的时候,必须加以考虑。

学术的研究可以做长远考虑,为零陵甚至江南诸郡培养官吏的进程却不能慢,刘协与高柔商量,先对零陵郡的郡县主政及执法官员进行相关的培训,让他们了解相关的制度,并对执行中的一些疑点难点进行厘清。

地方官员是与百姓接触最密切的人员,他们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百姓的感受。

很多时并不是朝廷的法令有问题,而是地方官员执行的时候或有意或无意的走了样,使百姓无法承受,不得不奋起反抗。

当然,有时候有法不依也是出于无奈。朝廷制定的条文不考虑地方执行的难度,过于想当然,地方根本执行不了,只能当个摆设。

刘协要求高柔多与学员交流,了解地方执行时遇到的问题,将来反应到新法的制定中去。

高柔欣然答应,同时也提醒刘协,要做到这一步,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人手,当然不可避免的也会消耗更多的财力、物力。

刘协笑了。他提醒高柔,之前就说过,立法以实现王道为目标。如何才能实现王道?自然是每个人都有美好的未来。

只要不违背这个目标,适当的加大投入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

这就像投资一样,如果一分投资能带来两分效益,为什么不投?不仅要投,而且要加大投入。只有当投资超过可能带来的效益时,才需要考虑控制投资,以免得不偿失。

说到这里时,刘协意味深长的提了一句,就像当初邓太后扩建太学。

邓太后扩建太学,增大了朝廷开支,却不能发挥太学生的价值,反而让交游、议政之风盛行。太学生不治学,整天忙着互相吹捧,高谈阔论,甚至聚众闹事,影响朝政,那就是投资失败的先例,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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