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你只是我的陪练
看见端过来的饭菜,农义云双眼放光。
重食轻友!
接过饭碗,拿起筷子,就跟饿鬼投胎来了似的大口地吃了起来。
“咯咯咯!”看着“姐夫”那个馋巴巴地样子,余朝红乐得不行。
她端着菜碗,给姐夫当桌子。
“你慢点吃,没有人跟你抢!”余霞云心疼地说道。
农义云一边嚼着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
“我还是中午在饭店里面吃的,你爸不让多点菜,说吃不了浪费了。所以!我没有好意思吃,怕他们喝酒菜不够。”
米饭是免费的,可他又不好意思多吃。
中午!三人在板桥镇上面最好的饭店吃的。
这家最好的饭店,口味倒是不错,可就是太贵。
他倒是无所谓,可爸爸和余秋实二人都心疼。出于面子,又不得不硬撑着。点饭店内最拿手的特色菜,要饭店内最好的酒。
本来!可以早早地回来吃中午饭。
可爸爸和余秋实两人有意拖延,就是不愿意从秃子山那边回来。以农义云的阅历,猜测认为:他们不想在正午的时候回来吃饭店。
不想遇见熟人!
遇见熟人不请人家吃饭又显得小气,请人家吃饭又浪费钱。
至于?夏春燕的不正常,无须说明,就那么回事。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凡是都有一个先来后到的,你来晚了。再则!你不优秀,你是一厢情愿。
人家两人是同学,又先一步确定“恋爱”关系的。
人家先在会宫邮电局门口察亲的,而且彼此都知道是谁。
而你!只是一个人撞过来的,并没有说媒人挑明你们的关系。
农义贤的老丈人是说给农义云说媒介绍对象,可他并没有具体说明是谁。再后来!就把夏春燕的爸爸夏荣光带过来了。
夏荣光察了一下农义云,看上农义云了。但是!并没有立即挑明。
他只是跟农义贤的老丈人说,察上农义云了。那意思是:让农义贤的老丈人来当说媒人,然后正式向他们家提亲。
结果!农义云被大嫂拉去察亲,与余霞云见了面。
余霞云为了爸爸、为了五万块钱要远嫁魔都,农义云得知这件事后,连夜赶了过去。
余霞云内心很矛盾:为了爸爸、为了五万块钱,她必须作出牺牲,远嫁魔都。
可是?对方是个四十多岁大叔,都可以做爸爸的大叔,她内心是不愿意的。
如果没有遇见农义云,她可能就这么地远嫁到了魔都。
可遇见农义云后,她想反悔。
她的反悔不是毅然决然地,而是矛盾,下不了决心。
可被农义云撞见后,她就决心了。
这不?决定与农义云好。
把一碗饭、一碗菜吃下去后,农义云觉得精神多了。
至于夏春燕?他也没有办法。
不说上辈子的事了,这辈子也是不可能。因为!她出现晚。
对!先来后到!
你来晚了!
何况!我农义云已经决定了:这辈子不会娶你为妻,不想老无所依。
农义云已经明显地感觉出来了:夏春燕的缺点很多,脾气不好,脑子不是太好使。
智商堪忧!
上一世!因为她爱我,我农义云能够给予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她一直压抑着她内心真实意愿迎合我,害怕失去我。所以!表面上!她很乖。
到了更年期!可能是因为更年期的原因,她彻底地暴露了。
还有!这个时期的她!认为自己在家里有了地位。
儿子成家了,娶了媳妇过来她当了婆婆。就是觉得儿媳妇这里不好那里不好,跟儿媳妇过不去。
最后!让他和儿子都难做人。
明明是她不好,却又不能对她怎样,更不能过分。
本想容忍、包容一下,婆媳相处时间长了,也许会好的。可结果呢!她是变本加厉。
最终!儿子与儿媳妇的感情出了问题,差点因为她而离婚。
最后没有办法,只得另外买了一套房子,儿子、儿媳妇带着子女“分家”搬了出去。
这下好了!夏春燕没有了吵架的对手,就直接找他农义云闹。
在家里实在是呆不下去了,他才去往普陀,找了一家寺庙当义工。
尼玛地!老子魔都破烂王,算是有钱人,结果却要在寺庙里面当义工,靠当义工来生存!
这都什么事啊?
这还不算,还被那位在外面有家室的“大德”逼捐。
你不把身上的钱捐出来,他认为你不是一心向佛。
我捐款给你娶孙媳妇?养你曾孙子?
我去尼大爷!
一气之下!农义云从普陀回来了。结果!在渡海回来的路上出了意外!
就这么地!他重生回来了,重生在十八岁这年。
因为勇救落水母子,十八岁的农义云挂了,他重生回来了。
农义云、余霞云两人都不愿意提及夏春燕,所以余朝红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等到姐夫农义云吃完了,她拿着碗筷去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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