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咕……
银月高挂,夜枭嘹呖……深秋的夜晚格外凄凉!
叮咚…叮咚……林中的兽道上,两道身影缓慢行走着,走动间发出轻微的金属撞击声。
“乡客借道,游魂勿扰!”
前面的人影嘴中边念叨,边撒着冥钞。
让人侧目的是,这人面戴狰狞的面具,身着宽松道袍,却掩盖不了修长均称的身材。唯一露出的双手皮肤紧致,不难看出这是一个青年人。
他背上背着一把桃木剑一把金钱剑,肩挎黄色单肩布包,腰挂着摄魂铃。
很显然,青年的职业是道士。
叮铃!喝…喝……
金属撞击声一顿,青年身后的那道身影停了下来,发出犹如野兽般的低吼声。
青年淡然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色,转身看着头戴斗笠,身披黑色披风的身影。温和磁性的嗓音,说出的话却字字渗血:“老家伙,再敢作妖,舍掉五百大洋不要,我也要将你镇尸荒野,有家不能回!”
斗笠人身子一颤,发出呜呜呜……的低鸣声,像极了二哈拆家被揍后的声音。
青年疑惑不解,虽然他的尸话没学好,但还是听明白了一些。它说的是:有东西接近!
皱眉打量了下周围,顿时发现树林中飘荡出幽幽绿光,忽隐忽现。心中暗惊,这是——磷火!
青年对着周围抱拳:“茅山二十代弟子林琛,送乡客张老太爷回归故里,入土为安。途径此地,还望各位大哥大姐行个方便。些许阴司纸钱聊表心意,请笑纳!”
说完,将手中的那一摞纸钱挥洒出去。纸钱还没落地就被磷火包裹,瞬间成为飞灰。这意思,孤魂野鬼们收下了他的好处。
林琛就那样看着,等待这些大哥大姐收了好处后安静的离开。
谁知等来的不是离开,而是越来越多的磷火。甚至那些收了好处的,也没见它们有要走的意思。
呜呜呜……阴风呼啸!周围的磷火越来越多。
林琛眉头紧锁,拔出桃木剑口含一口法力大喝道:“聒噪!”
哄……震耳欲聋!周围的空气瞬间凝滞,阴风停止了,磷火也不再闪烁。
“敬酒不吃吃罚酒!谁敢再拦我去路,我打得它形神俱灭!”
林琛虽然说的霸气,可心里却捏了一把汗,握着桃木剑的右手手心已经湿透。这些孤魂野鬼是弱鸡没错,可特么数量太多了!
这趟行程,他最怕的就是这一段路。这方圆几里地,是一片乱葬岗。
外族、前朝余孽、悍匪、军阀、乡绅……全在百姓头上拉屎撒尿,搞得华夏乌烟瘴气民不聊生。
家里有人过世,老百姓们连肚子都吃不饱,更别说什么风光大葬了!他们就算倾家荡产也买不起一口薄皮棺材,随便裹个草席胡乱掩埋。
日积月累,这里变成了一片诺大的乱坟岗。别说晚上,就是大白天都没人敢来这里。不说那暴露在草丛中的累累白骨,就那群以尸体为食的野狗群,足以让人望而生畏不敢踏入!
事情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
游魂们被林琛的呵斥镇住,可随着数量越来越多,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阴风阵阵,凄厉的鬼泣声生生不绝,回荡在乱坟岗。阴气太重的原因,已经凝聚成雾,将月光遮挡住。天……变得更黑了!
“你们牛批,我认栽可以吧?”
林琛将桃木剑插入地面,从挎包中拿出阵旗和麻绳,摆下天罡八卦阵,在里面呆了一晚。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不管阵外鬼哭神嚎,林琛却是枕着骷髅头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起来,将面具收入挎包中,露出一副玩世不恭的俊俏脸庞。但最吸引人的不是他那英俊的脸,而是他的眼睛。犹如黑珍珠般的眼瞳,始终沉静如水。与之长相极具矛盾感,却又让人觉得浑然天成,很有魅力(跟那些臭美的读者大大一样帅!)。
看了一眼始终保持站立的张老太爷,然后拿出干粮默默的啃食。
吃完,将麻绳与阵旗收拾好,将损坏的符箓丢弃。站在张老太爷面前沉吟半晌,随后叹道:“唉!你特酿的真是坏到流脓。活着的时候欺男霸女,死后还变成僵尸来祸害人。最可气的是,你特么还能享受你琛爷的背!说实话,我恰柠檬了,你老实点啊,麻烦精!”
用麻绳将他捆绑好,背在背上继续赶路。
赶尸一行对白天行脚有些忌讳,但今天这是没办法了!他得趁着天亮走出这片乱葬岗,不然晚上又要被游魂们纠缠。
还好他从小习武脚力惊人,背着一具死尸也丝毫不慢。停停走走间,下午太阳落山时到了任家镇的地界,离他师叔的义庄不远了,晚上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
“叮铃铃……阴人上路,阳人回避……”
到了任家镇地界,林琛将差点被太阳晒废的张老太爷放下,让它自己走。
亥时三刻(大概晚上九点四十几分钟),林琛已经来到义庄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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