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官陆武昭早先是河间府青皮,万历四十七年从军,随总兵官杜松援辽,萨尔浒惨败后逃回京师,靠着抱京营总督李国桢的大腿,混到了总旗。多说一句,这位陆千户还有个老乡,名叫魏忠贤。
“这是千户腰牌,可以给你家丁,不过要做的干净,不留后患。孙世瑞在京营颇有威望,现在底下好多人都听他的····”
“还用你教我!”
“京营有甚油水!等杀了孙世瑞,回京之后,我舅好歹提拔你去镇抚司做个佥事!”
萧天星说罢,不看陆武昭一眼,拎起绣春刀,摔门而出。
陆武昭望着厢房张开的门,刚才还洋溢在脸上的笑意霎时退去,双拳握紧,变得杀气腾腾。
萧天星出了驿站,带上两个心腹,径直入了标兵营,拿着陆武昭腰牌,挑选五个精锐家丁。
“备上三日的干粮和水,带上弓、刀、三眼铳,一人双马,即刻出发!”
一众家丁知道萧总旗底细,又见他杀气腾腾,其中一个小心翼翼问道:“敢问总旗大人,这么晚,是要去哪儿?”
萧天星瞪那家丁一眼,周围顿时鸦雀无声。
“晚?夜不收还嫌晚!”
一个心腹正要上前帮萧总旗穿戴铠甲,被总旗大人一脚踢开。
“都不许披甲!听着,轻装快行,陆千户有令,去抓逃兵,抓住一个,赏银百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众家丁听说有百两赏银,顿时来了兴致,纷纷叫嚷着争先要为萧总旗效力。
萧天星见军心可用,大声道:“也好,难得你们几个都有报国之心,都跟着去罢!记住,不要披甲,也不要穿鸳鸯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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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娘的,又把老子新换的鸳鸯袄染红了!”
潼关以东,风陵渡,七里铺村。
一支支跳跃的火把照亮了村庄漆黑的天空,火光将村庄一片破败的茅草屋染成血红色。
“孩儿他娘!孩儿他娘····老子和你们拼了!”
村庄里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已经渐渐平息,黑暗中,偶尔还能听见一两声撕心裂肺的嘶吼。
“他奶奶的!老子发了慈悲,只睡你婆姨,又没杀你,你他娘的找死!”
手起刀落。
村民的脑袋高高飞起,重重落在地上,在尘埃里翻滚了几圈,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兀自注视着血与火的修罗世界。
一个遍身是血、面露刀疤的军官,踹倒面前一具失去头颅的尸体,脱掉被血浸染的鸳鸯袄,对着路旁大声呵斥道:
“伱们几个,去把房子都点了,搬不走的粮食也烧了,别留给闯贼!”
说罢,他又瞅了眼旁边蜷缩一团的“东西”,那是个已经不成人形的村妇,只能称之为东西。
回头望向身后一群如狼似虎的兵士,猛一挥手。
“赏你们了!”
村子很快陷入一片火海,熊熊燃烧的大火照亮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照亮了那军官脸上丑陋的刀疤。
不知过了多久,最后的嚎叫声渐渐平息,火光,映照得夜空更加黑暗。
发泄完毕的士卒,围坐在一个巨大的篝火旁,不远处堆着几十颗血淋淋的首级。
他们一边吃肉,一边喝酒,人群中不时发出阵阵放荡的因笑。
“这一票,真他娘的爽!”
“就是!他娘的,在潼关憋得太久,总算能尝尝婆姨的滋味。”
“要不是李自成在河南闹腾,哥几个哪有这好事儿!”
一群士卒放声大笑,最后都把目光投在刀疤脸军官上。
“周把总,弟兄们跟着你混,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得到朝廷赏赐,值了!”
“对,敬周把总!”
周国卿脸上刀疤抽动着,招呼弟兄们坐下,抓起一个羊皮囊,仰着脖子咕嘟嘟灌下去,惹得周围兵士一阵叫好。
忽然,一阵哒哒的马蹄声在村口响起,一群醉醺醺的明军立即操起腰刀,警惕望向路口。
片刻之后,众人很快放松下来,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军头,援剿总兵贺人龙。
贺人龙全身披甲,高大魁梧的身形,压得胯下坐骑不停打着响鼻,来回转动,贺总兵一边控马,一边挥舞马鞭,鞭梢指着周国卿,破口大骂“”
“入你·妈妈的毛!周疤子!孙传庭行辕已到河南,你们这群不长眼的,还在这儿喝酒!”
周国卿被骂,丝毫不见生气,满脸堆笑立即上前拉住马缰绳,搀扶贺人龙下马。
“总兵爷,今日白天弟兄们巡到七里铺,发现有村民窝藏流贼。”
说着指了指路边堆放的首级。
贺人龙瞟了眼面目狰狞的首级,也不问成色几何,其中有多少是真流贼,只是大手一挥:“硝好硝好!我先带回潼关!”
周国卿一愣,贺人龙命令道:“原以为孙督师要四月才到,没想现在就来了,你带兵先去渑池迎候,给他孙传庭面子,顺路也可再杀几个流贼!”
周国卿轰然应诺,他知道孙传庭曾对总兵爷有恩,遂不再多问,当下就招呼弟兄们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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