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腿?”
看到这个答案,贝克汉姆紧锁眉头。
他明白练腿的目的大概就是提升爆发力和速度,可这么做合适吗?
英格兰队踢了几十年4-4-2,他们的阵容里实际上没有太多边锋的概念。
一名边前卫的作用更像是一名拉到边路的中场球员,长传冲吊战术中对他们的第一要求是能跑,最好能像骡子一样,从比赛开始到结束要一直跑。
第二要求得有一手传中球功夫,45度斜长传也要拿手。
至于速度嘛,当然是越快越好,就算速度快,体能也得达标。
在英格兰人眼里,一名边路球员的速度稍微差一点影响不大。如果临近比赛尾声还能冲刺,那么优势就来了。
所以老约翰的答案让贝克汉姆有点消化不了,他在纸上追问:“能不能说得详细一些。”
不一会儿,老约翰那边开始写字:“大卫,你将来肯定会成为英格兰队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想要帮球队走得更远,就要想尽一切办法提升个人能力。
关于这一点,我们之前已经达成一致了。
另外,我还想强调的是,英式打法从来都不是世界足球的潮流,以后也不会是。
在英格兰队常常会遇到没法打开局面的时刻,如果你想打开突破口,要具备撕破对手防线的能力,就像瑞恩一样。”
看到老约翰的话,贝克汉姆觉得没毛病,只是自己踢了这么多年,想要改变需要时间。
作为曼联队的双翼,吉格斯和他完全是两种踢法,自己拿到球的最大作用就是为队友输送炮弹。
而吉格斯拿球就必须把所有的防守队员都过干净,有时候根本不需要队友做配合,他一个人就能一条龙。
虽然贝克汉姆不愿意承认,但是吉格斯的确比他更符合英格兰队对于边路球员的需求。
“大卫,你要相信我,一名后卫最怕的并不是一名精准的传球手,而是一名随时有可能把他过掉的球员。
英格兰队在世界大赛里走得越远,遇到的对手自然越强,到时候总会有几个用技术根本过不掉的家伙。
尤其到了世界大赛的四强,你就会发现很多实力看起来并不那么强的防守队员突然变得滴水不漏。为了冠军,他们赌上了所有。
到了那个时候,就算强弱分明的两支球队同场竞技,场面也会变得非常胶着,那时候决定比赛胜负的也许就是一个细节,也许就是你的爆发力比他好,然后带球踏入了禁区,相信我,那会是决定性的一刻。
所以,让自己变得具备侵略性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不得不说,老约翰的足球理论基础和说服人的能力都不错。
看着纸面上的内容,贝克汉姆确信纸面另一边的那个中年男人是个出色的保险营销员。
他能够根据客户的现有状况,成功提出让人无法拒绝的解决方法。
不过,他也有他的难处,这一点也不可忽视,他得向老约翰提前说清楚,以免这个江湖医生开错药方,把自己吃坏了。
于是他在纸上写道:“约翰先生,有一件事你应该清楚,我并不是一个以速度见长的边路球员。从10岁起我的体能就比同龄人好,这个优势往往能够让我在比赛的尾声阶段有出色的表现。
但是爆发力和速度绝对不是我的优势,就算我把拼命加练两年,在速度方面恐怕也不如瑞恩。”
这就是他对于速度训练的最大担忧。
说实话,作为一名边路球员,爆发力和速度并不是他的强项,他在比赛的大多数时候都是通过节奏的变化和配合来撕破来突破防线。
如果真的拼速度,他顶多比加里.内维尔快一点,绝不是弟弟的对手,更不要提吉格斯了。
就连斯科尔斯在抢点的时候,启动那两三步都要比他快一点。
他的100米速度也就是11秒7到12秒的样子,大概从17岁开始,他的速度能力基本就这样,并没有专门训练过。
因为他觉得就算把自己的速度练到极致,还是跑不过吉格斯。
与其如此,还不如把自己的优势不断精进,最后的结果就是长板够长,短板不短。
毕竟大家的时间有限,精力也有限,没有多少人能够像加里.内维尔一样,不要命地压榨自己的身体潜力。
就连加里都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一旦他的身体状况开始下滑,恐怕很难保持高水平,毕竟现在练得太狠了,可这是他保持高水平的唯一方式。
贝克汉姆没法像他一样不要命的训练,但他基本上达到了当初为自己制定的目标。
经过了几分钟的沉默,老约翰继续在书页上奋笔疾书:“大卫,我们要提升的速度能力并不是短跑运动员的那种直线速度。
对于足球运动员来说,如果结合球的能力不好,就算速度再快,在比赛中也很难发挥作用。
再过八到九年,曼联队将会买来一个葡萄牙男孩,他的技术很好,但刚来球队时的速度能力也只能说是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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