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策行三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379章 布局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孙策与随朱桓而来的河内士绅代表见面,谈天说地,纵论古今。

从张汪口中,众人得知孙策虽然没有亲口答应,却也没有否决朱桓的建议,除了司马懿必死之外,其他人都有活命的机会,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心情也轻松了很多。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孙策这么讨厌司马懿,一定要杀他,可是这与自己关系不大,大可不必为司马懿强出头。

听说孙策允了朱桓与张春华的亲事,不少人也心动起来,夸起吴国君明臣贤,而且大多少年英俊,朝气蓬勃,令人向往,羡慕不知谁家的女子有福气,能嫁给这样的少年英雄,然后就互相推荐,拐弯抹角的提亲。

孙策心知肚明,却笑而不语。联姻是大事,岂能让这些河内人轻意如愿,有一个张春华做榜样就够了。

攻城是军事,孙策就将劝降的具体事务交给了朱桓,由他发布公告,召集有亲人在城里的人家,选出代表到城下劝降。他本人则继续东巡。世家代表本想陪着,却被他婉拒了。

队伍里只多了一个人:张春华。她与朱桓有了婚约,只是年龄尚小,还不到生育的时候,身为孙策的心腹,朱桓自然要遵守这个新的习惯,便请示孙策,将张春华送到王后身边侍候,顺便学些礼仪。孙策明白他的心意,慨然应允。

开了这个头之后,不少人都动了心思,想将家中的适龄女子送到袁衡身边,万一有机会中了孙策的意,说不定还能在十二殿中占据一席之地。孙策已经明确宣布后宫只有十二夫人,但王后占不占一个名额,桥氏姊妹算一个还是两个,却没有定论,总而言之还有可能,自然不能轻易放过。

但这些要求都被袁衡拒绝了。除了张春华之外,袁衡没有接受任何人。这当然引起了一些非议,不少人私下里说袁衡是担心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所以不接受河内女子入宫。

袁衡听到这些话,一笑置之。

孙策一路向东,继续巡视,在获嘉与毛玠相见。秋收已经结束,毛玠正在各县安排种冬麦,加上黑山军第二批迁居河南的人员也在这时候经过,毛玠要安排沿途的食宿。近十万人,这个工作并不轻松,每天需要准备的粮食就是一个大问题,万一有人生病,还要及时医治,以免引发疾疫。毛玠特地请来了活神仙于吉。于吉与黄巾渊源甚深,与黑山军有种天然的亲近,既能治病,又能安抚人心。

毛玠请见时也带了一个随从:功曹杨俊。

杨俊是河内名士,在河内很有影响力,也有理政之才,毛玠稳定河内得到了他不少帮助。他为人刚正,拜见孙策之后,直言不讳的提出了司马懿的问题。

孙策知道,对司马懿的处置与他之前的习惯不同,对此有疑问的人很多,只是有些人不敢说,有些人以他过于信任,不愿说,杨俊没有这样的顾忌,主动发问,也代表了不少人的心声。面对杨俊的疑问,他没有急着回答,等到众人一起来拜见时,他才重提这个问题。

“河内乃京畿之地,服膺儒学的人应该不少?”孙策面带微笑,环顾四周,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将所有人的反应尽收眼底。有人若有所悟,有人一脸茫然,有人心虚的低头作沉思状,有人则以热烈的目光迎视孙策,恨不得举手作答。

孙策最后还是看向杨俊。杨俊本就是儒生的代表,他就学于陈留边让,边让被孙坚杀了之后,他还为边让守过墓,有人曾报到孙策面前,是以孙策早就听过他的名字。

杨俊躬身说道:“这是自然,儒学乃圣人所传,天下正道,我河内研习者甚众。”

“敢问季才,夫子为人如何?”

杨俊不解其意。“臣愚钝,敢问其详。”

“夫子为师为父,平时与子弟相处,总是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否?”

在这个时代,道貌岸然并非贬义词,但孙策这句话明显有所指,只要不傻,都听得出不是什么褒贬之义。杨俊沉吟片刻,又道:“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似乎与正襟危坐、道貌岸然相去不远。”

孙策点点头。“夫子会一直如此吗?可有与弟子谈笑之时?”

杨俊有点挠头。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他与司马氏亲近,对司马防的做派也有些不以为然,却又不能因此指责司马防。“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各得其所。”

“当然,如果这只是个人喜好,自然无可厚非。可若是为了邀名呢?”

杨俊额头沁出冷汁。他知道孙策讨厌司马懿父子的原因所在了。孙策一心革新儒学,去儒学之伪,反对党人互相标榜,高言危行,司马防的做派自然让他不爽,被归为伪君子之列,不用他也就很正常了。孙策虽然没有杀何颙,却也没有用何颙,自然也不会用司马防。司马防也就罢了,赋闲就赋闲吧,至少没有生命危险,司马懿则不同,孙策这是摆明了要他死。

“这……大王怕是听了传言,有什么误会?”

孙策盯着杨俊看了片刻,轻笑一声。“有无误会,季才想必比孤更清楚,孤不必多言。守礼自然是好事,只是凡事过犹不及,标准太高,规矩太严,则难免生伪,如此一来,礼不仅不能约束人,反而有逼良为娼之嫌。君子人人所愿,伪君子则令人生厌,季才以为然否?”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策行三国请大家收藏:(m.19wxw.com)策行三国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