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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秦国做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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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陇西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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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秦王的车驾,大风军出动十骑,已迎了上来。

嬴荡看得清楚,当先一人,正是秦陇西郡守公孙丑。

真是个疾如风,马如龙,十骑于漫天尘土之中,在刹那之间,就已经冲到了秦王的跟前。

“臣陇西郡守公孙丑,拜见大王!”

公孙丑身形高大,将手中缰绳甩出,其后一跃而下,几步间,就躬身在秦王身前行礼,此番他整肃大军,于绵诸城三里之外相迎大王,其目的就是让大王检阅这大风军。

嬴荡看去,公孙丑上身披挂甲胄,下身穿着长裤,再无长裳在身,甲胄无袖,两根强健的臂膀露出在外面,脚下蹬着一双皮靴子,这样的打扮,甚是英武,行动也必定利落,看起来倒有些赵雍胡服骑射的意思了。

再看他身后的骑士,也尽皆如此,远远站在那里的步卒,也是上身披挂甲胄,下身长裤,两个臂膀一样露在外面。

他们个个后背长剑,腰间挂着劲弩和箭矢,手中还提着一根长戈,除此,还背着一个布包袱和一个皮袋子,看起来一个像是装水的,一个像是装干粮的。

这不仅有些胡服骑射的意思,更是有些魏国武卒的意思,尤其是这两个包袱,更是精髓所在,就连这些骑士的马背上,也都悬挂着。

陇西一郡,地广人稀,追击乱民,多时候一追就是三四日,这干粮就是锐士们路上所需,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乱民无处可逃。

嬴荡见此,也是一跃而下,一把就将公孙丑扶起。

有这样豪迈的身躯,也需得有这样豪迈的举动相配才行。

“哈哈,你我君臣四年未见,今日自当是高兴,公孙郡守何须多礼也,寡人看这大风军士气威武,行之有素,真不愧大风之名,倒是叫这天下都看看,儒生也可带兵也!”

秦王拍打着公孙丑的臂膀说道,这衣服凉快,他也想来上这么一件。

这儒家一脉,崇尚以礼法而治国,尤其是那个孔老夫子,更是定下了儒生的服饰和衣冠,但凡儒生,多是这样的打扮,现在看公孙丑这行径,不仅是将儒服给丢了,更是与之背道而驰,这要是被孔老夫子看到,会被称之为不整衣冠的。

不过,这样才好咧,治礼,所需要的是儒家的精要、儒家的教化、儒家的忠义、儒家的内涵,而不是这些没有意义的外在。

公孙丑虬髯倒插,相貌颇具霸道之气,但神情之中,对君王都是毕恭毕敬,这也正是这人的魅力所在,外粗而内细,看似狂放而谨细。

“回大王,我秦治礼令曾言,能用之,便可为之学也,此地乱民,尽是戎狄,他们在马上为生,在山中为生,在深谷为生,地势广博且复杂,群山之中,尽是他们的藏身之处,若是要追击这些乱民,令他们伏法,这就需得用他们的法子。

臣令这每一位大风军卒身上,所携干粮,可食三日,皮囊之中,有粟饼也有肉干,长久奔袭,翻山越岭,也不会脱力也。

大风军共分两部,其一步卒,其二轻骑,若是在平地追击,则用轻骑急行,若是在山地追击,则以步卒追剿,戎狄各国,鲜有敢与我秦为敌者,区区乱民,八百勇士,足以平定!”

公孙丑遥指远处八百勇士,为秦王细说道。

看得出来,他对大风军还是颇为得意,也对,自从陇西郡守换做他后,就一年比一年太平,一年比一年安定,还有不少戎狄小部族,在大风军格外的感化之下,成为了良善之辈,远处这些城堡,或许就有他们的一支。

什么样的人,就能做什么样的事,对于君王来说,最重要的不外乎是用人,人对了,事情也就对了。

此时的陇西郡,已成了秦国最独特的一个郡,这里只有郡守和郡丞,没有郡尉。

大秦律令,郡尉统领警察,行一郡之维稳,可这一直以来,陇西这活,也就只有公孙丑干得了,其他人不一定就有这个能耐,所以这公孙丑是身兼两职,郡守和郡尉。

非常之事,当用非常之人,汉中和陇西两郡,是不能和其他八郡相比了。

秦王点头。

“不错!我秦陇西之地,能有公孙丑镇守,寡人自当安心,一路看来,绵诸城今日之势,大有改观,看来公孙郡守那平戎五策,是尽皆用上了。”

公孙丑看着秦王所指的方位,当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回大王,正是如此,陇西郡之治,可谓之为城治,耕种于野,夜宿于城。在这郡城之下,乃是大城,大城之下,乃是小城,小城之下,是这堡垒。

每一堡垒,等同于一村之治,堡垒之中,都由其氏族族长担任里正,黔首日出耕作,日落回城,秋收之后的粮食,还有牛羊牲畜,也都在这堡垒之中。

每一小城,可等同于一乡之治,每一乡中,每日之间,都需得有五十位精壮的男子巡视,称之为丁甲,以防乱民。每一堡垒、小城之中,都有设有烽火台一座,若是堡垒有乱,则各处乡中丁甲,须得火速支援,再加上有城池之险,令乱民无从可乱,小城之上,还有大城,同于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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