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崇宁四年二月十五,辰时初初刻,现代时早上七点十分。
按照昨天晚上的约定,五里岗镇、程岗村的所有相关人员,都集中在五里岗的东坡。
今天是五里岗的大日子,因为五里岗镇经过县府批准,正式建镇,第一任镇长就是张亚群。
从此以后,这里就不再是匪窟,张亚群也不再是匪首,彻底改头换面。
今天也是程岗村的大日子,原因是,程岗村和五里岗镇通过包税这件事情连在一起。
昨天晚上,经过县衙代表李春和蔡磊和二个村镇的代表张商英艰苦而友好的谈判,达成协议。
实际上,真正的主谈是岳飞,他不但是程岗村和五里岗镇的代表,而且许多属于县衙的创意构思,也是从他的想法而来。
也就是说,似这样完善的包税协议,是有史以来第一份,估计在大宋的疆域范围内,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有类似的东西。
因为这个东西要双方同意,双方同意的前提是双方满意,双方满意的前提是双方都觉得占了大便宜。
比如蔡磊,如果按部就班,他只能从程岗村拿到最多一千两银子,五里岗那个匪窟,想都别想。
现在第一年就能拿到八千,直接提高了七倍,他必须满意。
非但如此,以后每年都能收到一万两,可以细水长流,旱涝保收,保证稳定的收入来源,就更好了。
所以,无论怎么算账,蔡磊,甚至李春,都非常满意,基本上可以保证二人升官的愿望。
如果二人想升官的话,这是一条非常过硬的政绩。
当然,李春志不在此,那是另一回事儿,不过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是非常肯定的。
而蔡磊就厉害了,他知道家族的计划,大族长蔡京正在考察蔡氏的后起之秀,说不定,凭借这个包税合约,他就能被擢拔到第一梯队,去当户部的主政都是极为可能,
道理也很简单,如果所有大宋辖地都推行包税,赋税总收入岂不要翻番?
还有一个间接的好处,那些负责收税的官吏,岂不要减半?
估计太师蔡京会对这个非常感兴趣。
带着这个美好的设想,蔡磊就其它事情变得很大度了,毕竟蔡氏家族子弟都非常聪明,对这样的事情全都拎得非常清楚,如果是非大小都拎不清,也不能脱颖而出。
本来达成协议以后,大家可以签字结束,可是蔡磊说需要审核一下文字和内容,就没走签字程序。
正好今天有个建镇庆祝活动,李春就决定留下来,把这个包税协议签字协议也作为活动内容之一。
蔡磊当然赞同,这可是他的主要政绩,搞得声势越大越好。
这个包税协议,核心内容是每年定额缴纳一万两银子,涵盖所有二十三项内容。
所有标的物的税收,都在这一万两里面,无论是增加和减少都不变,期限是四十年。
至于岳飞这一边,也就岳飞最清楚这里面的猫腻。
即使不算那个泥灰岩,将来几十倍的收入也是必然增加的,也就是说如果按照那个时候的实际税收基础数字计算和缴纳,每年的纳税要五十万至一百万两。
不过这些杂项和泥灰岩比,就不值一谈了。
岳飞估算过,只是泥灰岩一项的应税额,就要至少每年一千万两!
这还不算与泥灰岩配套的各种材料;比如细沙、河卵石、乌蛇藤等等,至少价值也就是税收基础不少于泥灰岩本身,也就是说应税额再增加一千万。
只在这种建筑材料上,就是一年二千万的税收支出,和包税中规定的每年一万比较,就是二千倍的差距。
即使别的忽略不计,岳飞也赚嗨了。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现在这么忙,他一定要把这个事情搞定的原因。
一旦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这个时间点非常关键。
举例来说,接下来就马上要建立五里岗的三大建筑群了。
不管是教学楼,还是居民楼,还是岗顶的综合防御工事,都需要大量使用泥灰岩。
也就是说暴露了泥灰岩这个珍贵的建筑材料。
那个时候就已经无法掩藏了,岳飞干什么事情,可不能建立在别人都永远懵懂无知上面。
这个时候将它包括进去而没有单独计算价格,和以后使用了他们却想隐藏它们的价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岳飞的先见之明,难道不值钱的吗?
这个泥灰岩不上税,就是这个先见之明的部分回报。
更大的回报则是别人都还不知都利用这个东西,却让岳飞一家独用,它独有的军事价值和经济价值。
除了泥灰岩,可能就是赋税了,这两项都和耕田面积和人口有关,岳飞计划中要增加大量人口,还有开垦巨多的荒地,可是从荒地角度说,是没有田赋的。
而且哪怕是开垦出新的耕地,开始也有免除赋税的优惠,不过,过了优惠期,这些就和原来的耕地一样了,也要缴纳田赋。
岳飞的包税期限是四十年,在此期间,不管增加多少耕地,都处于优惠期,这就大大鼓励了农民开荒的积极性了,对他们来说,等于新开的耕地,一辈子都不用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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