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足球之召唤千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02章 毫无意义的热身赛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很多球迷也许只知道巴西的进攻球员出名,但是可别小看巴西的守门员训练体系。

现代足球中意大利是最早将守门员培训科班化的国家,然后是法国偷师成功,接着是德国开始了虚心学习,因此这三个国家的优秀守门员层出不穷。

巴西则是一度忽略对守门员的专业细节培训,导致代价惨重,但是巴西足球在1982年之败后也逐渐开始重视门将培训,1994年依靠塔法雷尔出色表现赢得世界杯,进入21世纪,迪达在AC米兰、塞萨尔在国际米兰先后作为主力门将随队赢得欧冠,巴西国内要是没有一大波优秀的门将教练,是不可能涌现这么多的优秀门将的。

现在张升就是希望塔法雷尔能够把俱乐部的门将教练们好好调教调教,同时李健回来后再引入德国的先进训练技术,形成自己的守门员训练体系,到时候即使塔法雷尔离开了,俱乐部也不会受太大的影响。

而系统给出的青少年体能教练也让张升有点喜出望外。

如果说守门员教练的水平低下导致中国的守门员能力不行,那么体能这个问题更是中国足球运动员的软肋。

中国足球就算是在自己最高光的那些年,体能都是从来挥之不去的梦魇,大家听到外界评价中国球员时,经常会有这样的话出现:“某某球员技术不错,跑位很聪明,速度也蛮有优势,就是只有大半场(半场)体能。”

这种评语可以往无数的中国球员身上去套,而且绝不会出错,可见国内球员体能水平的低下。

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有几种原因,一种是中国人本身的人种特性导致体能不足,一种是国内不重视体能的训练,还有一种无非就是国内的体能教练水平太差,而中国国内从足协到俱乐部到球员正好把这几种情况全占全了。

而这个问题最大的锅应该由足协来背,因为执掌足协的领导少有是踢足球出身的,加上本身的体育运动的理论也不高,所以作为统领整个国内足球发展规划的足协从来没有系统化和科学化的体能培养计划,他们做到极致的做法无非就是国内球迷们熟知的12分钟跑和YOYO体能测试。

确实这两个被称为球员“上岗门槛”的强制性要求让中国球员对体能有了一定的重视,但是只是简单的以跑步为标准并不太符合职业足球运动员的特点,这也是后来这些规定都被撤销的原因。

在张升看来,足协最大的锅在于他们没有一个长远的计划,即没有在国内的建立起一套适合于足球的体能训练规划,也没有重视打造一个优秀的体能教练群体,足协最擅长的手段无非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因为没有完整的关于足球的体能训练规划,导致各只俱乐部大部分的体能教练就是球队的助理教练兼任,大部分体能训练都是由助理教练来带领着做的。

因为大部分国内负责抓体能的助理教练,都是从球员转职而来的;还有一些助理教练虽然是教练员科班出身,但却不是专攻体能训练的,对于体能训练也就只能停留在跑圈这个认识上;还有一些好一点的体能教练,则是田径专业出身,拿足球运动员当中长跑选手练——这在早年12分钟跑时代绝对是普遍情况。

至于训练方法,国外的俱乐部里一样有跑圈,有折返跑,但强化球员的体能并不是靠这样的方式来“上量”,而是通过更多种的方式来增加球员们在有球状态下的对抗能力,而且绝对不会依靠“上量”来强化体能,而是通过各种数据的监测来帮助球员达到最好的体能状态。

所以足协让各俱乐部自行抓体能的思路,虽然是符合欧洲足球经验的,但是各个俱乐部不太正规的体能训练,反而让中国足球在这个科学的方向走偏了。

这样的结果不言而喻,比如亚足联在2011年亚洲杯后发布《2011亚洲杯技术报告》中,就狠狠的给了中国足球一巴掌。在参赛的16支球队中,中国队的体能水平竟然排在倒数第一,甚至比印度队这样的全世界排名最末尾的球队还要少6000米,这基本意味着中国队在和大部分球队比赛时,都相当于少一个人在场上。

好在国内球员体能不足的缺点,这几年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在恒大进入国内足坛后,他们优秀的教练团队让中超的各只俱乐部耳目一新,专业的体能团队,科学的体能训练,让恒大有了一个“下半场惹不起”的称号,体能的优势显露无遗。

在这之后的几年,国内的俱乐部包括像辽宁宏运这样既缺钱又抱残守缺的球队都开始专业的体能训练了,大量的优秀的专业体能教练的到来,让中国球员的体能水平有了非常大的提升。

而作为穿越者的张升当然不会忽视这个问题,早在球队还在中乙的时候,张升就通过兰尼克的关系从德国请来了专业的体能教练,到了中超后张升更是花重金请来了以体能训练闻名于全世界足球圈的马加特的体能训练小组,马加特的名言就是:“我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我也是目前德国足坛最成功的主教练,说我是魔鬼式训练?你们看我的训练中死过人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足球之召唤千军请大家收藏:(m.19wxw.com)足球之召唤千军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