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汉箭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53章 炫富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先掸零嗤之以鼻,一口拒绝了莫与的请求。

东方朔那是右贤王看中的大屠耆,你想用他来换两个女人?简直是说梦话。

莫与也觉得不太靠谱,可是他架不住车夷的苦苦哀求。车夷甚至威胁莫与说,如果你不能救回母亲,我就出家修行,不仅不做车师王,而且不娶妻,不生子。

莫与也急了。他就这么一个儿子,真要出家修行,岂不是绝后了。况且他也知道车夷崇信佛法,又是个孝子,他说要出家修行,那绝不是说了玩玩的,他有可能真的这么干。

莫与没办法,再三向先掸零请求。先掸零只是不允。莫与也急了,对先掸零说道,不用你答应,我自已去求右贤王。你给我两天时间,两天内,如果你发起攻击,害死了我的阏氏和王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先掸零想了想,答应了。他虽然不怕莫与的威胁,可是他不愿意得罪莫与,和车师国交恶。再说了,他已经见识过梁啸等人的厉害,一想到要再攻六道山口,他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有这个机会,他求之不得。

他的任务是追击梁啸,抢回车师国被劫的财物,现在既然梁啸就在眼前,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车师国的财物,那也是车师王要求放弃的,与他无关。

莫与命令莫安留下,监视先掸零,自己带着车夷,火速赶往右贤王的大营。

见匈奴人没有再发动进攻,佣兵们大惑不解,梁啸却笑了。他仅仅要了十匹马就放走车夷,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得知车夷是车师王莫与的唯一子嗣,而车夷又信奉佛法,崇尚孝道。他就开始考虑用他来拖延时间。

他要的不是杀多少人,而是挡住匈奴人的脚步,不让他们追击。

十匹马换车夷。是向莫与展示他说话算数。

放走车夷,是因为他是莫与的唯一子嗣。有说动莫与的能力。

而要求莫与用东方朔来换他的阏氏和王妹,也不过是拖延时间的一个计划而已。在这种诱惑面前,莫与就算没什么把握也要试一试。一来一去,至少能再拖一天。

他唯一不肯确定的是匈奴人的态度,所以他才要先进行一次激烈的战斗,让匈奴人见识到他的厉害,对强攻产生畏难心理。现在看来,这一点也是如愿以偿。

其实。这一战之所以能造成这么的战果,与匈奴人没有防备分不开。现在匈奴人有了准备,接下来的战斗不会如此一面倒,而且随着佣兵们体力下降,伤亡会越来越多,地利优势会被逐渐抵销。如果匈奴人狠下一条心,不怕牺牲,未必不能强攻突破。

现在嘛,就很难说了。在狭窄的山谷里冻上两天,匈奴人还能不能一鼓作气。就要看他们自己了。

梁啸抓紧时间,让佣兵们轮流休息。为了保证体力和热量,他宰了几匹马。马肉一直在篝火上煮着,不管是谁,随时都可以捞一块热乎乎的马肉啃,随时都可以勺一碗香气四溢的肉汤喝,不仅可以驱寒,而且可以鼓舞士气。

“大人,你真是神了。”野牛一手端着肉汤,一手拿着一块马肉,一边嚼着满嘴流油。一边说道:“我到现在还没搞明白,匈奴人究竟是犯了什么病。为什么不进攻。大人,你给我说说这里面的窍门呗。”

梁啸笑了。在战袍上擦了擦油腻腻的手,看了一眼四周的佣兵。“谁能说说?说出一个道道来,算斩首一级,记一功。”

佣兵们互相看看,兴奋起来,你推我搡,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梁啸嘴角带笑,静静地听着。他不指望这些粗人能够说出什么道理来,像灵狐那样的佣兵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头脑简单,只知道砍砍杀杀。要分析出这里面的微妙之处,他们的智商余额不足。

果然,佣兵们说得热闹,却没几个人能说到点子上。不用梁啸反驳,其他佣兵就喷了他们一脸口水。

就在这时,莫娅挺着大肚子走了过来,怯生生的看着梁啸。“我能说么?”

“你?”梁啸瞅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你也想挣人头钱?”

“我不要钱。”莫娅摇摇头,指了指火上咕嘟咕嘟作响的马肉汤。“给我两口肉汤就行,我的孩子饿了,一直在踢我。”

梁啸瞥了一眼她的肚子,咂了咂嘴,心头一软。“好吧,你肚子里的孩子毕竟有一半我汉家血脉,不能饿着了。你说,说对一点,我就给你两碗肉汤,另外奉送一块马肉。”

“多谢大人。”莫娅捧着肚子,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大人不想和匈奴人战斗。”她看看四周,又解释道:“大人英勇,并不是惧怕匈奴人,而是怕伤亡太大。他们都是跟着大人转战万里的勇士,每个人都是大人最宝贵的财富。不管是哪一个伤了,大人都舍不得。”

梁啸眉毛一挑,沉默了片刻,轻轻地点了点头。“有理。来,先喝碗汤,吃块肉。”

佣兵们听了,互相看了看,挤眉弄眼的笑了起来。

虽然跟着梁啸这么久,但是他们还是把自己定位于佣兵,与李舒昀、李当户等人固然不能比,和那些汉家郎官也不能比。这一路走来,钱赚了不少,可是伤亡也不小,不少人已经心生怯意,想做完这笔买卖就走。此刻听到莫娅这句话,他们才意识到梁啸对他们也非常看重,心里油然多了几分暖意。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大汉箭神请大家收藏:(m.19wxw.com)大汉箭神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