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东京:开局捡到隔壁大姐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2章 欺负大姐姐的杂碎!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什么贱人,上原香奈?!”

面对大姐姐口中所说的话,新海泷好难以置信啊。

这是面前的美姐姐应该说出的话来吗?

就算喝醉酒,有点耍酒疯,也不应该说出这种话吧!

觉得很痛快?

“我啊,勾引男人的贱人啊~”上原香奈边说,眼角的泪花边如雨下,新海泷连忙想要用纸巾给她拭去眼角的泪水,但他没找到,只好用手指放在她冰美的眼角,帮她拭去,接着,她突然张开红唇吸住自己。

“泷,你就当我是个贱人。”

“当好人太累了,大姐姐可以让你很快活的,你们男人都喜欢这样,对不对?”

听的新海泷真想一个大逼兜扇上去,这美姐姐到底在胡言乱语什么啊。

“你疯了??”

新海泷训斥道。

上原香奈丝毫没停止的样子,新海泷直接站起来。

“你要是再这样,我走了好吗?你爱怎样怎样!”

说完,推开上原香奈,从沙发上下来,身穿一袭轻薄红色长裙的大姐姐突然一下扑倒在沙发上,呜咽哭个不停,并还不停拍打着沙发。

“别走,不可以走……”

她嗓音低低的。

“你自暴自弃的样子,我实在看够了,有什么委屈,能让自己变成这个样子呢?你为什么因为别人的错误,而惩罚自己呢?”

“上原小姐!你甘愿这样堕落下去一直到深渊,让自己沉沦下去,是吗?”

但新海泷说话已经越来越严厉。

即使对方小声的再抗议,新海泷已经无法抑制住自己了。

“明明长得很漂亮,却天天一副喝醉酒的样子,摇摇晃晃在街上逛,非要被人捡回家出事,你才甘愿,是吗?”

“不是的,不是的……“

上原香奈摇着头。

“明明知道我会因为担心你,所以会挖掘你内心那点东西,你就是不肯说,是吗?”

“那如果是这样,你早点告诉我啊!你不想跟我讲啊?为什么非要到我来了你家里,你偏要用自己的身体还玩我呢??”

“我喜欢长得漂亮的大姐姐,所以你就要这个样子吗?”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仗着自己生活经验丰富,明明发生了事,却对面前的男生决口只字不提。还要跟他做,你就是觉得我是随意可以玩弄的对象,是这样吗!!上原小姐!”

新海泷怒吼着。

他觉得自己已经被漂亮的大姐姐吸引的不得了了,再这样下去,自己也绝对会跟她发生关系。

但她到底把自己当成什么?

“砰!”

新海泷走出房间,直接把房门关上。

胸口起起伏伏,大口喘着气。拼命晃动自己脑袋,让自己清醒清醒,不要再想大姐姐的腿和她性感的身材。

此时,窗外下起了雨。

电闪雷鸣,新海泷跑过去,直接拽开窗户,外面顿时雷雨交加,新海泷朝外吼了几声。

下一刻,2014号房门被打开。

一个赤脚踩在地面上的漂亮女人,跑了出来,还摔倒了一下,她喘息着,来到新海泷的面前,边哭边说:“不是的!”

“不是这样的!”

“我只是……只是内心不知道该如何逾越过去,泷,泷,你刚好出现在了我身边啊,泷!”

上原香奈泪如雨下,哭个不停。

她勾人的身材,是个男人都会欲火焚身。

她夹息的嗓音,清晰又透着大姐姐的魅惑。

“对不起,我不该让你这样,我啊就是应该做好应该做的榜样,对不起,让泷伤神了。”

“我不应该因为社里的人指指点点,恶意污蔑,就变成这副样子,工作丢了也没什么了不起,被同行听到传闻拒绝自己入职,也没什么了不起,没有就是没有,我不是贱人,我才不可能是他们口中说的贱人。”

“我是清白的!”

轰隆隆隆!

雨下的越来越大。

上原香奈,终于还是将内心遭遇说了出来。

但两人都没想到会是这种方式。

“被污蔑?”

新海泷扭过头。

“是呀。”

上原香奈,边动容的看着面前青涩的男生,边从秀美哭泣的容颜中,露出一抹善意的笑容。

虽然她脸上已然尽是泪水。

“明明我没有做的事,他们却要强压,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要污蔑。”

上原香奈赤脚踩在地板上,一五一十,将自己在公司里遭遇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新海泷。

新海泷听完才知道,这漂亮姐姐到底承受了多大压力。

“仅仅是因为拒绝对方表白,就被造谣?”

“是的。我觉察到的时候,还是同事好友三上悠的告知,当时公司里面已经有了传闻,据说是公司里新入职的后辈举报,说我啊,行为不端,上班的时候勾引他。”

“我与他之间,根本没说过几次话。”

“他为什么举报你?”

“这就是问题所在。第二天莪找他,他拒绝同你解释,与此同时社长的女秘也开始散播自己行为不端的传闻,其实我在今天前往公司时,社长单独找到了我,并说,如果我同意他追求或者在办公室跟他做的话,这一切他都能摆平,还会给我升职。我严重拒绝了他,并给了他一巴掌,但是,他竟然直接打开办公室的门口,对着公司里所有的职员叫嚣,说我是贱人,我勾引他。”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东京:开局捡到隔壁大姐姐请大家收藏:(m.19wxw.com)东京:开局捡到隔壁大姐姐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