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它当然有名字了!”
方茴瞪大了眼睛,她的狗能没有名字吗?
她刚买回来这条狗的时候,可就给它起好了名字的。
对了,这条大黄狗叫个啥来着?
方茴努力回忆。
呃——有点尴尬啊!
“闪电!它叫闪电!”
向丽华点点头,“这名字倒是响亮啊!”
大黄狗:......
呃——
若自己没记错的话,不久之前,它似乎——仿佛——好像是叫“疾风”吧?
“那当然,这名字是我绞尽脑汁给它起的,当然响亮了。”
向丽华又摸了几下大黄狗的狗头,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大黄狗呜咽两声,见主人不时瞟来的眼神,并不敢情绪外露,任这个好像是主人朋友的人,不停在自己身上“揩油”。
“方茴,你这大黄狗真通人性呢,我好喜欢啊,下次要是再碰见县里有人家卖狗,你也帮我也买一条吧,我给钱。”
方茴,呃——
“你买狗干什么?知青点里二十来号人给你站岗放哨还不够?用得上狗吗?”
“我——”
向丽华其实也就是说说而已,喜欢归喜欢,可是现在对她来说,买狗这事儿极不划算。
她的家庭条件没有方茴好,手里能用的钱更少。
平时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可舍不得花好几块钱买条狗。
况且,买条狗还得张罗狗的吃食,浪费粮食啊!
她自己一天的工分,倒是够养活自己。
可再养条狗嘛,不划算!不划算!
“走,咱们进去,早上出去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菜准备出来了,下锅一炒咱就能吃,开饭快着呢。”
“那当然好!”
当向丽华看见最后盛上卓来的四菜一汤,不禁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咱们随便吃吃就好,不是说只是昨天的剩菜吗?咋还有这老些肉?”
四菜一汤啊,都赶上他们家过年的伙食了。
就是她这次回去,她妈心疼她,也才买了二斤肉,包了一顿饺子而已。
“四菜一汤而已,这都不是事,生活要有仪式感嘛,今天咱们俩敞开肚皮吃。”
生活要有仪式感?
向丽华不明白方茴话里的意思。
“话说——这仪式感和这四菜一汤有什么关系?”
“哎呀,你就当是为你回来接风的好了,咱们要是不吃,这肉怕是就再搁不住了,明日就得有味儿。”
也是,眼看着就进了六月,天气越来越热,这肉菜真就是不好保存了。
于是这一日晚间,两个姑娘甩开腮帮子狠狠吃了一顿。
向丽华从方茴家走的时候,是挺着肚子走的。
手里还拎着她的饭盒,饭盒里装了一饭盒的红烧肉呢。
那是昨天丁婆子做菜剩下的,今日她们吃了一顿之后还没吃了。
方茴就特意让向丽华带回去,给王强和钟珍珍晚上加个菜。
今天晚上,知青点轮到钟珍珍做饭,所以方茴就没叫她来自家吃。
至于王强嘛,再怎么说也是个男的。
和他们两个女的单独过来吃,着实有些不好,也就没叫。
但是吗,人虽没来,心意却必须得到。
————
第二日,是个好天儿,从早上起来阳光就特别灿烂。
方茴自从吃了大力丸以后,觉得每日做完十个工分的活,那就是分分钟的事,并不觉得多累。
甚至偶尔还能帮一帮钟珍珍或是向丽华。
最近这段时间,方茴挣的工分,那可羡煞了一众知青点的知青们。
十个工分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能有吃饱饭的粮食啊!
谁不想拿十个工分?
可这农村地里的活计实在太累。
他们有时候就是想干,可身体也吃不消啊。
方茴大摇大摆的走进她负责的那片地里,将手里拎着的两个水桶放在地上。
举目四望,这个时间大部分人都来上工了。
方茴所在的这片地周围,都是他们知青点的知青。
挨着她的,左边是向丽华,右边是魏建功。
这还是之前方茴努力争取,才得到的呢。
要不然,魏建功身边那可是不好去的,根本轮不到方茴。
不过,现在嘛,却让方茴觉得有点恶心。
唉,挨着渣男真是影响心情啊。
最近这几天太阳烈起来,地里的活计主要就是浇麦田。
女知青们都是一桶一桶的拎水,男知青们则学着村里人那样,用扁担挑着水,来回往返于小东河和麦田之间。
虽说男知青们用扁担挑着的是两桶水,可里边却是七上八下装不满的那种。
也就只有赵向东和王强他们几个的桶里,是满满当当的。
方茴和所有人不一样,她没用扁担,而是直接用手拎着两个装满水的水桶。
如履平地般,在田间地头行走。
速度还不是一般二般的快,惹得众人羡慕又嫉妒。
尤其是魏建功,以前他磨磨蹭蹭,落后一点儿,方茴就能帮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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