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后。
孟天早起,他决定走了。
起身之后,他拿起严老伯儿子的衣服穿了起来。
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是靓仔师兄帮自己穿的衣服,之后他研究了半天,终于学会了这个复杂的过程。
自从他能吸取灵气之后,他都不换衣服的。
所以说,仙女什么的,都是无垢之身,衣服穿久了也不会发臭!
而修仙的男人为什么会变得清爽呢?
大致上也是因为筑基以后,不再需要进食,也能用灵气来运行自身的新陈代谢。
自然而然地,他们都不需要吃饭,不需要睡觉,不需要换衣服。
孟天不一样,他不想以原来的形象示人。
现在他穿着严老伯儿子的衣服,俨然变成了一个清秀俊俏的读书人。
因为自身还有那么一些灵气在体内,整个人显得非常得体,在常人眼里,就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书生。
孟天没有什么乾坤袋,也没有什么收纳戒子,所以他并没有准备什么东西就出了太虚门。
现在这一套太虚门的衣服,他不确定要不要带走!
毕竟就算再怎么折叠,塞到袖子里也会很大一坨,极不方便!
“什么时候有一个可以储物的宝贝就好了!”
孟天的嘀咕被魔剑听到了。
“你有什么宝贝需要储存起来?你可以找我啊!”
“找你?”
“没错,什么宝贝都可以,我可以啊,储物嘛,我也行的!”
“哇塞,你还有这种功能?”
“你也没有问过我呀?”
“你该不会是想贪墨我的宝物吧?”
“我靠(‵o′)凸,哪里有爷爷贪墨孙子宝物的,你也太小看你爷爷我了!”
“滚!”
“……”
孟天走了,从袖袋里摸出一块金疙瘩放在了屋里的桌上,然后将那套太虚门的类似道袍的长衫丢给了魔剑。
魔剑将其吸了进去。
孟天偷偷在想,这魔剑既然能吸收灵气以外的东西,那相比它的体内绝对有其他宝贝。
什么时候从它那里骗一点来才好!
天色渐渐变亮,孟天不紧不慢地走着,看着四处的环境。
果然除了一些庄稼和菜地,连那些不高不矮的山坡上都没有任何树木的存在。
皇朝书院,果然在破坏环境。
在太虚门,在巨浪山脉,还可以听到鸟叫和虫鸣。
现在的庄稼地里,居然没有虫鸣,没有鸟叫!
之所以没有,是因为如同鲶鱼精说的那样,那些密林里的鸟类都来到了这些地方觅食,哪里还有虫子可以生存的机会!
另外,一些小型野兽也相应地变多,猎人们都笑开了花。
你说大型野兽?
它们其实很怕生,更怕人,远走高飞。
即便是有一些跑出来,也被一些修士给宰了,他们想看看它们体内有没有内丹……
挺惨的!
不过现在的农民倒是生活得不错,没有虫灾,而且紧挨着河流,灌溉也不是问题。
好像他们的生活比以前更好了!
从这点看来,皇朝书院的做法,又不知道该不该值得肯定了!
或许,真的要潜入进去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子,前面人多起来了,好像是一个城池!”
“嗯,我进去转转!”
“里面有一股邪气,或许藏着一位大能邪修!”
“你怕吗?”
“我怕个嘚儿!”
“那我也不怕啊,走,去会会邪修!”
“……”
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孟天感叹了一下,挺高的。
就是有些破败,另外来来回回的人不少,沿途到处都是贩卖各种物品的商人。
孟天觉得非常新鲜。
边走边瞧,比上次和大师姐他们经过的那一个城池要热闹得多。
看来越是靠近中州皇都,就越是繁华。
上次是陪玩,现在是自己耍。
自己耍就会按照自己的习惯来,孟天没有走马观花,反正天色还早。
“兄台,买一支笔吧,虽然比不上皇朝书院的儒生们手里的那种,但是我这是纯正的狼毫……”
孟天看了看这位向着自己推销的大哥。
他有一丝读书人的傲气,也有一丝猎人的坚毅。
很奇怪,能在一个人身上看到这两种不同的气息,按理说,这个世界的人不会这样的。
“哦,狼毫的,不错!”
孟天装模作样地拿起了毛笔,在手里把玩观察。
其他的他哪里懂,在太虚门大长老教他画符的时候都是乱拿的毛笔。
而且,在来这个世界之前,只有很少的书法爱好者和新时代的蛋蛋后们才会有毛笔课。
没吃过猪肉,但是见过猪跑。
狼毫的,应该很高级。
“这位大哥,我见你身着便装,还有一些护甲,你应该是个猎人吧,但我见你桌案之上的字,想必你也是读书人吧?”
听到读书,卖笔的大哥嗤之以鼻。
“呵,读书人,现在这个世界还有真正的读书人吗?还不是一些欺名盗世之辈,还不是一些一个个想长生不老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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