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跑得真快,他这一走,又剩下咱俩了”。
我躺下,盖好白熊皮。
她抱着肩膀,蹲在一边瑟瑟发抖。
“别愣着啦,冻死了我可不管”。
我嘿嘿的笑:“放心,我是正人君子,不会趁你之危的”。
“姑爷……,我,我不冷”。
“狗屁姑爷,你大概也知道,我是个孤儿,没有兄弟姐妹,你要是愿意,打今儿起,我就是你哥”。
这话三分真、七分假,我没给人当哥的瘾,妹妹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可眼下只能这么说,小丫头八成吃过亏,在这方面挺在意的。
“哥”。
小雅脆生生的喊了一声。
我掀开熊皮,命令她钻进来,把漏风的地方掖紧,象两条包裹在茧里的毛毛虫。
她紧闭着眼:“……哥,等你老了,我照顾你,爷爷说,一个人的福薄,两个人合在一起,就能跟命争……”。
“咱们不是两个人”。
我摇摇头:“还有小潘子,和你嫂子呢”。
“呀,我把这茬给忘了?”。
小雅以为我指的是胡小铃:“你们俩结了婚,我是叫她师父,还是嫂子?要不调过来,叫你师母……”。
她忍不住“咯咯”一笑:“不行,不行,不好听”。
笑完,自己嘟嘟囔囔的在那儿瞎琢磨。
我脑子也没闲着,计划没有变化快,全毁在朱死光这个丧门星手里,现在必须预判到胡小铃下一步的动作,我相信,哪怕没有小雅,她也会来救我,抛开感情不提,如今蛇胆莲在白衣卫手里,我多少有点用。
还有那对神秘的男女,他们跋山涉水,就为了寻找鱼肚青,并且训练有素,象是很有来头的样子。
小雅半天没吭声,突然问我:“哥,你说,三趾胡氏和你们沈家是一回事吗?……”。
“你觉得呢?”。
“我爷爷一直在打听胡定归的出身,当年胡仙方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同益城”。
而那时的玉砚雪山,刚刚被一场大火烧过,所有的欢喜花都付之一炬。
“谁干的?”。
“沈家后”。
雪山郎?一定是有人误入了毒花丛,为了泄愤,放火烧山,也因为这个原因,才立了那块训碑。
擅入雪山者,勾名没籍,逐!
“沈鹤鸣的墓是不是在雪山上?”。
“是啊,衣冠冢,梅姿夫人修的,沈家后从小在外地长大,这次归乡,当然要带着孩子去坟前磕头”。
“他有几个孩子?”。
“三男两女,要振兴家族,当然要多生几个,不过听说,老大夭折了”。
怎么死的?没人知道,最合理的推测是上雪山祭祖,红花娇艳,漫山遍野,也许在来之前,有人提醒过他们,花香有毒,可孩子终归是孩子,对新奇的事物无法抗拒,不幸为其所害。
同时为沈家人敲响了丧钟,直到那一刻,他们才彻底明白,自己是什么变的。
小雅很兴奋:“哥,你这么一说就通了,沈家后见儿子变成了怪物,请了胡仙方去看病,却治不好,又怕被人知道,无奈给了他一笔钱,带着老大远走西域”。
所以胡仙方最听不得神医二字,甚至大骂自己狗屁不如。
如果三趾吴女是一根藤,胡沈两家就是藤上的瓜,从沈家后这儿分出去的。
“原来咱俩五百年前就是一家”。
“那你亲戚可多了,四大家族呢……”。
“沈自舟我都不稀罕”。
她似乎安了心,主动靠过来,脸贴着耳朵:“我就认准你了,你就是我哥,不许赖”。
沈家后不惜把儿子送人,也要竭力掩盖这个秘密,自然有他的道理,同益城的居民,大部分是沈鹤鸣攻打什闾城时,带过去的官兵后代,和吴氏族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如果身边出现了三趾人,怎么能睡得着?。
况且,雪山郎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直指沈家后,让一家人如坐针毡。
“所以自从他当上新城主,便千方百计的拉拢人心,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老人们都知道,那时候城外有一群妖怪,尖嘴会飞,每只脚上有三根巨爪,城墙再高也挡不住,为了保护百姓,沈家后险些被它们吃掉……”。
“妖怪?”。
“爷爷说,就是啄死王孙灵的大鸟”。
这些大鸟肯定和三趾吴女有关系,要论起来,弄不好沈家后还得叫人家一声舅舅呢?。
“对,对,我爷爷也怀疑是火烧什闾城时,逃出来的吴氏族人,却有一点想不通,尽管吴氏族人勇猛无比,把沈鹤鸣一连打退了五十里,可他们不会飞呀……”。
或许是变身后的形态,虽然那时候雪山上还没有欢喜花,但沈鹤鸣手里有驭鬼珠,而这个疯子研制驭鬼珠的目的,是想造出一种强大的人肉武器,为己所用。
梅姿夫人的大小神力营里,不都是这种可怕的怪物吗?。
他们为了向沈家复仇,所以攻打同益城,在城外盘踞了十几年,突然有一天,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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