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心情低落的男人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
服务员端着菜上来的时候,半箱酒已经下去了。
“刘哥,我看你心情也不是很好?”
史煜夹了一筷子菜。
刘轩点点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沉默片刻后,才说:“有人逼着我去做我不想做的事情,这件事如果我不做的话,可能会丢掉现在的一切!”
史煜笑了笑说:“我以前看过一本小说,里面有一句话说,遇事不决,可问春风,春风不语,遵循本心。”
刘轩笑着说:“你不自己就是写小说的吗?怎么还看别的小说?”
“因为爱看才爱写嘛。”
史煜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刘轩有些恍然,如果遵循本心的话,他自己的意愿是什么呢?
肯定是不愿意去欺骗他的粉丝的,但也很难放下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这一点,就像他的性格一样,本身就是个纠结体。
“你知道我为什么写小说一直赚不到钱吗?”
史煜咀嚼着嘴里的菜,含糊不清地问刘轩。
“为什么?”
刘轩对此其实没什么兴趣,可既然他说了,就顺着他往下聊。
“因为所谓的文人风骨!”
刘轩有些不理解。
史煜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不管是做什么,都要去迎合市场的,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大家爱看的都是爽文,都是快节奏的,但是我呢,总爱琢磨一些传统的小说,看不起那些写爽文的,所以活该被时代淘汰,不是吗?”
刘轩颇为赞同的点点头,这点做音乐的也是一样的。
“有人说,既然改变不了大环境,就去改变自己,我有时候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做出一些改变了。”
史煜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惆怅。
“如果我能靠着写小说赚到钱了,喜欢的女孩子是不是就不会离开我了?”
刘轩摇摇头:“爱情不应该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
“可是没有物质的爱情,不更是一个空架子吗?什么都给不了对方,还想让对方死心塌地的跟着我,那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吗?”
刘轩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反驳。
“我就像是活在梦里的人,每天坚持着那不值钱的所谓风骨,就像鲁迅笔下脱不掉长衫的孔乙己。”
“可人一旦失去了风骨,那活得跟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总要有一些自己的坚持,哪怕这个坚持不被所有人理解,也至少没有对不起自己的内心!”
刘轩拿筷子的手滞在半空中,他看着史煜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说的没错,人总要有一些坚持。
他似乎也是一个活在梦里的人,甚至比史煜还偏执。
不然也不会为这种看上去很简单的事情伤神。
他也是那个脱不下长衫的孔乙己,心中有一座向往的孤岛,远离世俗的尔虞我诈。
之后,两人陷入了很长的沉默。
只有吃饭之余偶尔的碰杯。
对于史煜而言,他向往的是那种脱离世俗纯洁无瑕的爱情,所以他跟李若曦走不到一起。
李若曦注定是个难以脱离她圈子的人。
所以她跟刘轩也不合适。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和史煜是一类人。
刘轩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
在酒精的刺激下,他拿出手机,给曹威望发了条消息。
或许是酒壮怂人胆,又或许是他也有属于自己的坚持。
他拒绝了曹威望的要求,没有给自己留一点后路。
发完这条消息后,他将手机关机,然后瘫倒在沙发上。
这个冲动之下的决定,会彻底断送了他的前程。
他唱的歌,还霸榜多个音乐平台,他也即将登上音乐的王座,却就这样断送了。
刘轩感觉前所未有的空虚,似乎这个决定抽干了他所有的力气。
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史煜也一杯接一杯的陪着他喝。
就这样,一个在感情上失意的人,陪着一个在事业上失意的人,喝到了半夜。
刘轩的意识逐渐模糊。
他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似乎又看到了那座承载祥和与安宁的孤岛,孤岛似乎离他更近了,岛上有个白裙的女人,转过头看向他,只是他依旧看不清女人的容貌。
在清醒的最后一刻,他想,如果就这样安然的离开这个世界,多好。
如果这一切都是一场梦,梦醒了还是在那个破旧的出租屋。
陪着他的,只有墙角那把吉他。
......
可惜刘轩没能回到以前的世界。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的时候,是在一个看上去很熟悉的地方。
很奢华的别墅。
史煜已经不见了人影。
一个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端着一碗粥放在刘轩面前的茶几上。
她眼神冰冷的看着刘轩:“没死的话,就把粥喝了,然后滚回自己家去!”
刘轩呆呆地看着她,没有反驳,安静地喝完了一碗粥。
“你记不记得之前答应过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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