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侠骨照银枪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五章 侠名尽付东流水(上)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山语阁地牢中,凌楚瑜已经不吃不喝三日了。

那一夜他吸了五位正派年轻一辈的内力后,身体再也没有出现任何异样,但是他的心,一直没有平静。

仇东时并不想要了自己的性命,而且他或许会放了自己。一个学了魔教魔功的正派少年,被整个正道江湖人追杀,这一出戏码,可是让人回味无穷。

让凌楚瑜不理解的是,在这场戏中,骆歆心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吸功大法是她给自己的,若她与仇东时一起要谋害自己,却又为了什么?难道就为了当年辱了她的儿子,如今要伺机报复?可就算如此,凌楚瑜母亲说过,她在东海派中,与骆歆心关系最好,即使再恨,光凭这层关系,也不该如此算计。难道这么多年仇恨让她变得冷酷无情?若是这样,那晚上她对自己所说得深情款款,都是伪装出来的?那如果骆歆心毫不知情,取来武功真的只为了帮助自己,那仇东时一定知晓,他能在自己快走火入魔时候送来人助自己练功,可见他对吸功大法的副作用是了如指掌,才将计就计,设了这么一个阴谋。这样的人,心计城府让人害怕。

“呵呵……”一阵沙哑孱弱的笑声传来,将正在发呆的凌楚瑜唤醒。

“谁?谁在笑。”凌楚瑜被关押这里这么久,以为就只有自己一人。

良久,才有回应道:“小子,你三天没吃饭了,不如给我,别浪费了,老子饿得很。”

凌楚瑜心头一震,原来是隔壁的汤达。他自从被仇东时废掉武功后一直关在自己隔壁,数月下来一言不发,凌楚瑜差点忘了有这个“邻居”。

凌楚瑜走到牢门处,将手伸出栏杆外,把木盘推到自己所能抵达的范围,道:“给你!”然后侧头贴着牢门,从缝隙中瞧见一只细瘦如柴的手缓缓伸出,尽可能伸出外面,往地上慢慢摸索,待碰到木盘边缘,将它拖了过去,另一只手伸了出去,抓向那半只肥鸡,随后就是一阵狼吞虎咽的声音。

“妈的,伙食比老子的好太多了。”他边吃边骂,看来他恢复不少元气,没有当初刚进来时那惊恐万分,手足无措的样子。

待他将凌楚瑜递过去的木盘上的食物吃得干净,打了一个饱嗝,道:“爽!你小子暴殄天物,以后不吃就都给我,老子整天馒头咸菜,嘴巴都淡出鸟了。”

凌楚瑜瞧着无趣,背靠在牢门口,无力道:“好,都给你!”

汤达有些埋怨的道:“我跟你一同被抓来,待遇却天差地别,真是同人不同命。”凌楚瑜此刻没心情与他闲聊,倚靠在牢门上发呆。

良久,汤达忽然笑道:“你小子与仇东时有仇,照理说他对你应该比对我还惨才对。哦,我明白了,骆歆心是东海派的人,与你源远颇深,定是她这般好生招待你,说不定还能将你放出去。”

凌楚瑜听他语气有些怪异,道:“怎么?你不会想让我带你出去吧。你若是出去了,向高时告密,到时候仇东时小命不保,我也算是报仇了?”

“嘿嘿!”汤达笑道:“你小子脑袋瓜转得不错,我是有此意。可是他仇东时不傻,这关乎他身家性命,能让我出去?我如今能活,不过是他为了扳倒教主而留下我一条贱命,我若听话,或许以后他扳倒教主后会留我一命,若我想逃,哼哼,怕是活不过明天。”

“你倒是看得很通透!”

“关了这么久,不通透不成,就为了活下去!”言语中有些英雄末路的感叹和不甘,却又无可奈何。他一身内力尽失,普通废人,谁都不会收留他,而且他知晓秘密甚多,说不定到时候会被高时杀人灭口。而仇东时既然想利用他的情报,自己仍然有活命的机会。

“听你声音,中气倒是十足。跟我说说发生了什么事,让你被吸功去内力后快速恢复。我有几次莫名其妙地昏睡过去,想来是有人不想让我知道什么,故意下了药了吧。”

凌楚瑜恍然,仇东时和骆歆心见自己时候,定是怕他知道,故而将他迷晕过去,道:“怎么,你什么时候这么多事,知道太多恐怕对你不利,还要听?”

“无妨无妨。”汤达道:“你自己自言自语,我又如何管得,就当解闷。再说了,你也不是什么事都与我说,不是吗?”

凌楚瑜沉默良久,终于想到一个能与他说的事,问道:“你对吸功大法了解多少?”

汤达直言道:“应该比你多!”

凌楚瑜就把那晚似走火入魔,然后吸人内力的事情说了。汤达听罢一阵冷笑,道:“此子心计城府,老辣独到,你着了他的道了。”

“为何?”凌楚瑜之前也思前想后,唯一出的问题恐怕就是吸功大法上了。

汤达冷笑道:“这吸功大法乃我教秘籍,教主高时都没有,岂是如此轻易就能给你?用脚指头想就知道,定是他在里面动了手脚。”

凌楚瑜不信,道:“那我经脉重塑,伤势复原,这是吸功大法无疑。”

“你小子又精又滑,不给你点甜头,你会上当?”汤达说道:“这吸功大法一旦练上,身体对内力的需求就如饥似渴,它会在不经意间影响你的身体,让你一直想练。内力这东西,是一步一步扎实练出来的,没有捷径,千辛万苦想要的却在朝夕间获得,谁能不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侠骨照银枪请大家收藏:(m.19wxw.com)侠骨照银枪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3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