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热的太阳挂在头顶,刺得人睁不开眼睛。一望无垠的荒漠上,一位孤独的行者把头藏在宽大的斗篷里,正自前行。
独自上路总是孤独的,能有一匹马陪伴,已是十分幸运。他甚至还给这匹棕马起了个诨名,叫“小白菜”。意思是,他就跟小白菜一样弱。行了太多的路,就算是再厉害的马也会筋疲力竭,此时它正大口喘着粗气,发出不满的“啧啧”声。
“没想到连马也贪酒,剩下这一点连我也不够喝了,怎么舍得喂给你喝?”
当着马的面,他晃动了一下酒壶。
有句话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什么样的人待久了,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和这个酒鬼待久了,连马也变得爱喝酒了。
他们一路西行,走了许多路,见了许多人,他还是那个他,“小白菜”也还是那棵小白菜。他俩总算来到了河西走廊。
远方的祁连山就像天界的城墙一般,在他的眼前蜿蜒盘旋,好像他即将登上的是一条天路,无人问津。
口袋里的两颗骰子还在晃动,发出叮叮的响声。为了追寻这两颗骰子的主人,他已经行走了二十多天。
此时,那个杀人魔王——崔梦辰临终告诉他的话还在耳畔回响:“想知道这两颗骰子从哪儿来吗?我就告诉你,作为你打倒我的奖励……在茫茫大漠,有一处绿洲形成的小镇,名叫巫仙镇,想见你的人就在那里。”
“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情的?”今惜古问道。
“我杀死极目王以前,他刚好在处置一名曾逃往大漠的叛徒。那名叛徒在奄奄一息之际,把骰子交给了杀死了极目王的我,说一定要完成他救命恩人托付给他的事情——把这两颗骰子交给一个叫今惜古的人,并告诉他,有个人一直在大漠的巫仙镇等他。”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无巧不成书’吧。他还准备北上去洛阳找你,谁知在半路遇上了他的老东家。倘若极目王没有找上他,你就会和这两颗骰子失之交臂了……”
他从未听说过巫仙镇这个地方,也跟江湖中的朋友打听过,光是大漠这块地方,就有太多未知的东西,更别提大漠中一个小小的村镇了。
“小白菜”再次发出了不满的声音。
“好啦好啦,我跟你约好,假如前方再看到任何一处有人烟的地方,我们就过去休息,如何?”
正说着,一个明晃晃的招牌就出现在了地平线处,倚靠着一片高耸的石林。
在这种荒漠里,还有酒家,可真是一件稀奇事。
就连马也在高兴,刚才还慢慢悠悠挪着小碎步,此时已经开始小跑起来,甚至还绕到了人的前面。
酒店不大,但能开在这地方,这大小已经十分惊艳了。
老板娘是个风韵十足的少妇,圆圆的脸蛋,裹挟着纯欲的笑容,老远就迎了上来。
今惜古注意到她上身甚至只穿了一条肚兜,正拿着扇子扇着风,丰润的胸前露出了一道深深的乳沟。
“哎哟喂,什么风把您吹到这儿啦!”她一上来就套近乎,热情洋溢地开始招呼,“客官啊,一定累坏了吧,赶紧进店来歇歇脚!”
今惜古随着老板娘一道进了店,忽然闻到了一股异样的气息。
老板娘见他似乎有些警觉,连忙问他在看什么。今惜古回道:“没有,倒是老板娘身上的香气挺浓的。”
“客官您鼻子可真灵,这不天气热嘛,我刚在内室沐浴完……”她凑到今惜古耳边,柔情泛滥地说道,“洒了些新鲜的栀子花瓣。”
今惜古被这突如其来的亲近弄得有些不自在,但他还是礼貌地笑了笑,尽量保持镇定。他环顾四周,店内布置得虽简朴却不失雅致,几张木桌随意摆放,墙上挂着几幅描绘大漠风光的画作,给这荒凉之地增添了几分生机。
“老板娘,闷壶好酒,再弄些下酒菜。”今惜古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既能享受微风拂面,又能观察外面的动静。
“好嘞,客官稍待,好酒好菜马上就来。”老板娘应声道,转身走进后厨,那摇曳生姿的背影让今惜古不禁多看了几眼。
在这生僻的地方,突然冒出这么个风韵十足的老板娘,任谁也要多看几眼的。
门外的“小白菜”又开始不满地“啧啧”叫唤了,今惜古笑着摇了摇头。
一坛酒和一叠狗肉被一起端了上来,今惜古说道:“我那匹马格外不一样,它爱喝酒,不如先给它盛一碗先。”
老板娘惊讶道:“这马还成精了!”转念一想,“定是客官您爱喝酒,把这马的酒瘾给勾起来的。”
今惜古哭笑不得,老板娘直接盛了两碗酒,一碗递给今惜古,另一碗亲自拿去了外面。
过了一会儿,老板娘进来,见今惜古一点儿也没喝,忙问今惜古,为啥还没动一下。
今惜古指着碗里的酒说道:“老板娘,你这酒有些浑。”
老板娘尴尬地笑了笑,忙说道:“浑酒才是好酒,我们这儿用的都是上等酒糟,外面有钱没处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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