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直喝到第二天天明,把弟兄们全喝到地上呼呼大睡。卡亚希甚至还抱着“小白菜”的腿,打起了呼噜。
自进入大漠以来,长达三十多天的行程,今惜古还是第一次这么畅快地与朋友喝酒。
剑十三并没有答应和今惜古一起上路,他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思考。
但在临行前,他把“小十三”交给了今惜古。
今惜古十分吃惊,这只鹰隼与他相依为命多年,他惜之如命,竟然会把它交给别人。
“不要误会,我只是想让它出去转转。和我一起待在长期不见天日的山洞里,它都快发霉了。”
“小十三”把头瞥向一边,发出不满的“咕咕”声。
“我只担心,它跟着我会饿死。”
“没关系,它会自己飞出去找吃的。当然,如果你有比较好吃东西,他也会很喜欢。”
“这种时候要是老宋在就好了,他一定不会亏待这只鸟的。”
剑十三郑重其事地说道:“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可以把它放心地交给你。”
今惜古听了很感动。
“我来大漠这半年,也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事。”
“你指的是巫仙吗?”今惜古问道。
剑十三微微点头:“这只是其中一件。除了巫仙以外,我还看到了几只饿鬼。”
“哦?”今惜古难得听到他这样形容别人。
“华山派的人也来到了大漠,不仅如此,我发现他们与几个苗族打扮的人走得很近。另外还有五毒教的人,雪山派的人,以及唐门的人……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剑十三的目光变得警惕起来。
“尽是些用毒的门派,包括苗疆的巫蛊教。”今惜古补充道。
“没错。虽然我不知道华山派的有什么目的,但这么多以毒着称的门派聚集于此,肯定不是做善事,还是小心为上。倘若有什么事,你和‘小十三’招呼一声,它就会自己飞回来找我。”
剑十三的用意,今惜古算是听懂了。分明就是想告诉今惜古,一旦发生危险,就让“小十三”回来传信给他。
得知今惜古要去巫仙镇,卡亚希赠予了他一块观音符,称这块护符本属于他失散的哥哥。小时候在西藏的时候,一位和尚送给他们兄弟俩,开过光的,可以辟邪。
“假如遇见了巫仙的神罚,这块观音符可以用来救命!”卡亚希自信地说。
几个土匪兄弟笑了起来,觉得这孩子简直是天真至极。
今惜古兀自真诚地向他表达了谢意,将观音符收了起来。
吃饱喝足,“小白菜”也有了动力,竟然主动让今惜古骑上它。它“嘚儿”的一声,转眼间就跑出了十丈远。
燥热的劲风,在沙漠中飞奔。一个人,一只鹰,一匹马。
三天后,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一座一人高的石碑就立于眼前,上面用至少五种文字书写了一行字:“巫仙镇由此入。”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进镇容易出镇难。”这行字只用汉语写了,而且字体极不一样,显然是后面被人硬加上去的。
和所有初次到访的商旅一样,看到这座沙漠中的大镇,今惜古眼前一亮。很难想象,这片广袤无垠的荒凉之地上,居然会有这般壮观的城市。
它仿佛是沙漠之心的一颗璀璨明珠,以其独特的生命力与繁荣景象,成为了沙漠中的一片绿洲。
城市的四周,虽然依旧被金色的沙丘环绕,但城内却是另一番生机勃勃的景象。高大的树木错落有致地分布在街道两旁,它们的枝叶茂密,绿意盎然,如同忠诚的守护者,为居民们提供着清新的空气和宜人的居住环境。
一条长长的河流穿城而过,河水清澈见底,波光粼粼。宛如一条银色的绸带,轻轻环绕着这座城市,为干旱的沙漠带来了宝贵的生命之源。
城市的建筑更是别具一格,漂亮的房屋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各个区域。带着几分异域风情,古典里不失优雅的艺术,高矮不一,但错落有致。虽说不如洛阳和开封那般奢靡华丽,但在沙漠中能有这般规模,已属不易。
这座城市是东西方商旅的必经之地,这儿文旅荟聚,大量的货物和金钱在此交换,无数奇珍异宝由此升值,还有一些奇人异士,当众显摆着自己那独特的绝活儿,引来无数人拍手打赏。
相较之下,披着斗篷,牵着马匹,肩上还站着一只鹰的今惜古,就显得没什么特别的了。
本以为这里也和之前经过的村庄一样,就那么些人,现在看来,自己是大错特错了。
为了遮挡那蜇人的烈日,男女老少都披上了长长的斗篷,还戴了面纱,把身体围得严严实实的。只有出体力活儿的力巴、拉车的车夫、卖艺的武人才会把皮肤裸露在外面,一个个被晒得皮肤黝黑,汗流浃背。
在这种地方找一个人,无异于在海里捞针。
新去任何地方,首先当然是找间客栈落脚。
单这么多房屋,哪间是客栈?又令他犯了愁。他先找了个路边最近的,卖瓷器的小贩,问他客栈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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