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寒之大概是没料到我会这么单刀直入,抬了抬眼皮,竟没立即做回应。
倒是坐在一旁的曾智突然打开了话匣子:“嫂……孟经理,其实我觉得吧,项目合作期间发生点分歧再正常不过,但这也没闹到非要终止合作的份,你想想看,就算你们再去找一个新的投资人,难道他们就不会对项目提出一点要求了吗?这在合作中再正常不过了,对事不对人嘛。”
说到最后,曾智露出了一个尴尬不失礼貌的笑。
我当然知道曾智是在打圆场,也明白投资人的钱不是那么随便拿的,但周寒之提出的条件一次比一次苛刻,已经超过了我们的忍耐极限。
更何况,先提出终止合作的人,也是周寒之。
而临终止前,他还给我们编排了这么一出大戏,何尝讲过一点情面。
正当我欲开口时,一言不发的周寒之突然出声道:“没听到孟经理的问题吗?孙总监哑巴了?”
他语气很冷,摆出的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显然,他不打算给我们留路走。
被点名的孙羽也是神色一怔,眼神里闪过一抹慌乱后,指了指合同道:“吴总,孟经理,按照合同所说,项目成果属开发商和发行商共同拥有,如果开发商想拥有整款游戏的所有权,可用投资人所投入的相同资金买入。”
相同资金买入?
也就是说,我们如果想要拿回整款游戏的所有权,就得把荣域资本先前投给我们的资金原封不动地还回去!
可周寒之在我司投入的资金前后数额巨大,我跟吴凌一下子去哪里弄那么多钱啊。
“不是周总,咱生意不能这么做啊,”吴凌有些包不住火了,“敢情我们这合同签的就更卖身契一样了啊。”
“吴总,慎言,”曾智提醒吴凌,说:“合同条例都是白纸黑字写在那的,您签约的时候没注意吗?”
吴凌再次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那么问题来了,没有整款游戏所有权的项目,哪个投资人会稀罕呢?
说周寒之不是有意为之,我不信。
想到这,我不得不佩服这个男人的城府,也是,毕竟这个项目是给林西西镀金的,他可不就得提前留一手。
要怪,也只怪我们当初病急乱投医,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款项。
我早该知道的,周寒之,又哪里是那种任人拿捏的性子。
“两位这是怎么了?”见我跟吴凌哑口无言,周寒之缓缓开口道:“两位也不必觉得贵司像是吃了亏,在商言商,我们投出去的钱,自然是为了更大的利益,至于所有权嘛,我倒是可以给两位一个建议。”
我盯着周寒之,揶揄道:“周总倒是大义。”
“宏图作为老牌资本,若真心想跟贵司合作,必然会救项目于水火,”男人嗓音凛然,“区区大几千万,对冯总而言也不过九牛一毛。”
周寒之说这话时嘴角翘起,眼神里满是讥诮。
我瞬间了然——到底是精于算计的生意人,连一个即将终止合同的项目,也要从中牟利。
我有些气不顺,说:“周总,合作一事,是荣域先提出终止的对吧?”
“是,合作可以立即终止,但项目的所有权,荣域必占一半。”
“好,钱,我们会想办法解决,”我握紧合同,坚定道:“项目所有权,我们要定了。”
谈判最终不欢而散。
回公司的路上,吴凌一直自责:“对不起啊絮絮,都是我粗心大意,不然我们也不会像王八掉进灶坑里,憋气又窝火。”
事已至此,再去追究对错也没意义,况且以当时的局面我们确实也别无选择,所以怪不得吴凌。
“那现在怎么办?去找冯文灼?”吴凌耷拉着脑袋,像是一支被雨打弯的海棠,“那只老狐狸那么精明,会冒着跟荣域交手的风险来跟周寒之抢项目吗?”
难。
聪明如周寒之,走一步算十步,明知道商人重利怕麻烦,才会故意提建议,调侃我们。
吴凌也看出了这一层,回公司后一直闷闷不乐,我当然清楚她的压力,毕竟话她都放出去了,现在折腾出这么一档幺蛾子,实在是难收场。
我提议让她早点回去休息,这一次她破天荒的没反对。
夜深人静,我一个人坐在工位上,思考着破局之法,手机却不合时宜地闪动起来。
来电是个固话。
我好奇地按了接听,却听到对方介绍自己是京港警局人员。
仔细询问后我才知道,原来是吴凌在酒吧喝酒闹事,被拎到警局训话去了。
“伤口不算深,但吴女士先动的手,对方要追究吴女士的法律责任,你还是先过来一趟吧。”
我马不停蹄地赶往警局,在询问室里看到了衣衫凌乱正趴在桌面上呼呼大睡的吴凌。
这种时候还能睡着的,想必只有她了。
警员告诉我吴凌今晚的行为影响非常不好,而她跟人大打出手的画面还被网友们传到了同城论坛上,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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