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万金因为是救苗小兰,手才无意中触摸她下体的,即便救下了她,内心对她也是一片愧疚。
就是有了这份愧疚,他才不能轻易放弃苗小兰,毕竟她是自己的小姨子,苗小翠的亲妹妹。
自己已经对不住苗小翠了,他想对苗小兰好一些,以弥补自己对前妻的亏欠,只是眼下,他心里仍笼罩着苗小翠被自己误杀的阴影。
回到自己久违的家园,洪水慢慢退去,庭院一片狼藉。
两个人冲洗了三天,才收拾出来个眉目。
庭院里,红军已离开了。新成立的农协会也搬到了原县府办公。
一切来去匆匆,显得那么地不真实。
傍晚,夕阳西下,晚霞照映在淮河水面上一片通红。
苗小兰倚在余万金的肩膀上。
“哥,咱们都是没有家的人了,我想给你个家,我们在一起好吗?”
苗小兰的主动让余万金很是感动,他端详着苗小兰的瓜子脸,皮肤细白如玉,个头明显高过她的姐姐,她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少女特有的体香,苗小兰比她的姐姐苗小翠更加耐看。
“小兰,你的心情我理解,可是哥现在已经不是以前什么都有的哥了,以前那点家产被土匪抢走了,现在等于什么都有,以后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苗小兰用手抚摸了余万金的脸庞,略显羞涩。
“妹不在乎这些,只要能跟哥在一起就够了,爹娘知道我有个归宿,九泉之下他们也会瞑目的。”
余万金心里很感动,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能有个女子愿意和你终身相伴,这难道不是上天的恩赐吗?
他想把小兰拥入自己的怀里,就在瞬间他迟疑了一下。
“小兰,能和你商量个事吗?”
余万金脸烫了一下,内心一阵紧张。
“哥,就咱们两个,什么都可以说,我听着哩。”
余万金两眼直勾勾地看着苗小兰那白里透红的脸蛋,心里痒痒的。
“小兰,大灾之年不说,我除了会跳个花鼓灯,连种田都不会,我担心养不活你,即使你再能吃苦跟着我受罪,可我还有一个心事不能不向你说。”
苗小兰眨着眼睛,不明白余万金,这个曾经和自己见过一面的姐夫还有什么顾虑。
“你说吧,说什么我都能接受,只要你收留我,把我当成你的人,我什么话都受得了。”
苗小兰不停地努力,想帮着余万金解开心结。
“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我的爹娘和你姐他们才去世不久,按照我们当地遗传下来的风俗,要等到爹娘孝期满三年,还有你姐她过世三年后,我方才能娶你,到那个时候咱们才能圆房,你愿意吗?”
“这个,让我再想想。”
余万金说的这个风俗,苗小兰倒是听说过,只不过真假她并不知道。
过了一小会儿,苗小兰的脸色也愈发热烫起来。
“哥,你能有这份心情我当然支持了。你是个孝子,还是个知书达理的好丈夫,放心吧,你这个要求我一定答应。”
“三年呢,可有点漫长,给你两天时间想想再说吧。”
苗小兰假装不乐意了,上前一下子抱紧了余万金的脖子。
“啥年代了,你以为我守不住么,放心吧,这三年里你干什么我都会和你一起干什么,不会七想八想的,更不会影响你做事,能和你一起活下来,我吃再大的苦都任了。”
通过几天的相处,反而让苗小兰更加放心余万金的为人,她知道这是一个令她值得托付的男人,换作别的猴急的男人,说不定这个时候早就生米做成熟饭了。
洪灾过后,瘟疫加上大旱,地里的庄稼几乎颗粒无收,老百姓的日子更是一天比一天难过。
自然界的灾难人们无法难过,人为的灾难同样在劫难逃。
这一年,也是“九一八”事件的发生年,东北沦陷,江淮水灾,数以万计的灾民逃难,舍弃家园远走他乡。
余万金的师傅张大麻子的花鼓灯团队也解散了,毕竟人们的生存都是问题的时候,哪里还有闲心看花鼓灯呢。
地里不收,战争不断,税赋不减,抓壮丁服兵役成为家常便饭,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另外,灾后的土匪强盗猖獗,在红军离开后,他们再次卷土重来,有的土匪都是跨省作案,所到之处无人能幸免,人们终日惶恐不安。
生存,能活下来成为老百姓眼下第一要务。
三年的艰难好不容易熬过,余万金才和苗小兰圆了房。新婚之夜的苗小兰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余万金也变成了竹竿样。
那个晚上,两人脸对着脸,心贴着心,他们看起来依旧青春少年,还有激情满怀,只是他们的身体却不会说谎,在饥饿的那个年代,身体以外的东西甚至强过身体本身的诱惑。
此后三年多的时间里,两人费劲周折,也没见苗小兰的肚子大起来。
没有结果,他们没有急于求成,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花鼓灯的演绎中,身背花鼓走四方,也是一个生存之道,人能活下来未来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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