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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追我到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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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入山征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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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呾咂吩咐,干脆多宰杀一些汉人,让所有族人都打打牙祭。

坨梭提醒道:“族长,汉人只有一百多个了。这么吃的话,怕是坚持不到鬼食节啊!”

呾咂手一挥的笑道:“以后不缺人肉吃了!不用再省!”

坨梭听了高兴的直搓手,看来族长要出征了。

毛血族有四千族人,能拉出九百精壮,是周围百里最强大的部族,在整个海东岛近百个部族中,实力能排进前十。

宝岛的毛血族,和着名的新西兰食人族毛利族是同源,血缘很近,风俗相同。

毛血族喜欢戴羽毛,用血液涂抹面孔皮肤,喜爱人皮做的鼓,人骨做的笙萧,人牙做的手串。他们认为这些东西能带来力量和勇气。

毛血族有食人传统,也爱吃人肉,甚至也吃自己族人的肉。但是,毛血族主要的食物还是野兽野果野菜和种植的旱稻山芋。

毕竟,哪有那么多人肉能当饭吃?

所以,每当有人肉可以打牙祭,能分到人肉的都很高兴。

无论如何,毛血族都是岛上最野蛮的生番。就是各家猎头的种族,也不喜欢毛血族吃人的习俗。

此时,毛血族山寨中的一个屠宰台上,坨梭命人牵来了九个汉人,五男四女,身上都没有衣服,但都不瘦,甚至有点丰满。

他们是被抓到山山寨圈养起来的。在毛血人眼里,他们本质上和圈养的猪羊没有区别,都是肉食。

所以,他们天天在木圈中被喂食各种粮食,就和养猪一样。

无法反抗,也无法逃走,就算自杀都不容易。

这五男四女是几个月前就被毛血族猎回来的移民。那一次被俘虏的汉人有四五百人,如今吃的只剩一百多人。

从最初的恐怖和反抗,但现在的麻木认命,中间经历了惨烈无比的血腥故事。

但是,他们的脑子还是清醒的,并没有疯。很讽刺的是,人往往越是痛苦就越难疯傻,让你时时刻刻记得痛苦的滋味儿。

早知如此,宁愿死在鞑子马蹄下,也不该九死一生漂洋过海,生生主动送过来给生番吃掉。

九人都知道,他们很快就要像已经被吃掉的人那样,被放血、开膛、剥皮,然后大卸八块。

九人眼神呆滞,如同木偶,毫无因为不穿寸缕而羞耻的神色。就是四个年轻女子,也对彻底暴露的身体无动于衷。

毛血族的男人们,对她们的身子也没啥兴趣。

她们太白太柔了,在以黑壮为美的毛血人看来,汉人女子非常丑陋。

族长呾咂走出社廨,看到屠宰台上的九个汉人,咽了下口水。

和大多数族人不同的是,呾咂更喜欢吃男人。这不光是因为男人的肉“有嚼头”,而且他认为能带来力量。

巫师开始主持仪式,人皮鼓和人骨笙演奏起来,一队族人手持长矛,围绕屠宰台跳舞。

屠宰活人之前,毛血族一定要举行一场仪式。通过这种仪式从鬼面神那里获得吃人的许可。

没有仪式加持,被屠宰的人就会变成恶灵,在山寨作祟。

仪式的时间长短完全看即将被屠宰的人数规模。如今要宰杀九个人,那这仪式就需要半天之久。

呾咂不知道的是,就在毛血族举行屠宰汉人为食的仪式之际,李洛正率兵越山越岭而来。

李洛抽调了保安团六百人,加上一百亲卫私兵,共七百人。因为是进山作战,所以所有人没有穿铁甲,而是穿着轻便的皮甲。

反正以生番的武器要破开皮甲的防护也很不容易。

骑兵和剩下的几百新兵,留守公司,防备其他生番。

三架刚刚制造好的石炮机,被分解成多个部件,被新成立的弩机队抬着走。

李洛是主帅,为安全计,当然不会走在队伍前面。最前面的的张敛和杨序,押后的是朱颌和萧北。

山高岭深,崎岖难行,也没人知道毛血族的山寨在哪里。众人完全循着之前毛血族留下的痕迹找进去。

好在毛血族完全没有掩饰痕迹的意识,留下的痕迹非常多,保安团走的山路肯定不会错。

只是,山林中树木极其茂盛,很多地方都是遮天蔽日。尤其是蚊虫很多,还有叫不出来名字的各种毒蛇,要么藏在树枝和草丛里,要么遽然从脚下游过。

不时就有频频受惊的鸟兽或飞或奔,让众人大呼可惜。因为上面有令,进山途中严禁射猎。

偶然翻上一座山岭,登高举目一看,但见林海茫茫,云雾缭绕,不知所在,亦不知所往。

从军事角度看,没有向导,不知深浅,贸然深入大山数十里,实乃冒险之举。

“朱兄,主公为何放过十天前主动来袭的两家生番,反而舍近求远的先攻打第三个部族?”萧北问道。

他的疑惑很正常。毕竟毛血族几个月没有出山攻击汉人了。而丘玛族却刚刚来过,来的也最频繁,杀的汉人最多,离移民区也最近。

按常理,于情于理,丘玛族应该最先受到攻打。

朱颌道:“那两家生番虽然来过不久,可都损失了五百多精壮,必定元气大伤,肯定要坚守山寨,不敢轻出,已经不足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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