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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空间失去了联系,迟迟不能打开,也就是说,她实际上是没有藏东西的安全之所。
既然如此,那就让这只傻公鸡代为保管吧。反正,对付花公鸡,办法多的是,收拾起来毫不费力。不怕东西拿不回来。
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怕那个陌生的男人会折返回来,会寻找这面铜镜。
放在小花身上被找到的几率几乎为零。
因为那人抓破脑袋也不会想到,铜镜其实在一只花公鸡身上,而且,那花公鸡还有一个此界不存在的收纳袋。
这么想着,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如同盛开的玫瑰,绚烂夺目的同时,也带着一丝丝狡黠。
*
次日一早,满宝被杨丽华抱在怀里,去了村口搭乘过路的拖拉机。
在她们身后,还跟着背了大箩筐的朱一为。
那箩筐里放的是清晨刚摘下来的丝瓜,黄瓜和茄子。
这是杨丽华为了掩饰去县城的真正目的,而特意准备的。
因为,她要抱着满宝,所以,朱一为只能临时充当壮丁。
等他们一行三人走到村口的时候,刚好看到等在那里葛雨豪。
四人相视一眼,皆是愣了一下,随即,热闹地打起了招呼。
一两分钟后,杨丽华对着葛雨豪随口问道,“满宝她舅,你今天也去县城?去县城干嘛?淑芬怎么没带孩子跟你一起啊?”
“我去县城看看坏掉的手表还能不能修,如果能修,我就花点钱给修一修,不能修,就继续摆着,留着做纪念。”
葛雨豪爽快地笑了笑。说罢,还从兜里将手表拿了出来。
手表是用一块素色手帕包裹着的。
他一层一层,小心翼翼地掀开手帕,将里面的银色手表露出来,然后,主动递到了满宝的面前。
“舅舅,这个真好看。”
满宝伸出小肉手要去拿手表。杨丽华连忙握住了她的手。
“满宝她舅,这个手表是不是很贵啊?”
手表表盘连同表带都是银色的,看起来蹭亮蹭亮,好像会发光。
手表上有小的一串符号,和她看到朱一为书本里的字一点也不一样。
她记得,以前在省城百货大楼里看过这种,那站货台的小姐,说这是外国牌子,是进口来的,所以,那价钱非常高。
如果是这样,要是满宝一个不小心,给摔地上了,那就太可惜了。
哪知葛雨豪摇了摇头,说,“不贵,这是我爹当年从一个流浪的年轻人手里买来的。只花了十块钱。”
“哦?还有这样的事?”
杨丽华,满宝和朱一为顿时被激起了好奇心,纷纷将目光定格在葛雨豪身上。
葛雨豪见她们感兴趣,也乐意多说。只听他缓缓道。
“是呀,我爹说,那年轻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流浪汉,长的雪白干净,还总把身上的衣服,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
特别喜欢照镜子,能对着一盆水照个半天。摸摸头发,整整衣服,那样子,很像旧社会的公子哥儿。
我猜那手表估计他剩下的唯一值钱玩意了,若不是吃不上饭,也不会给卖了。
所以说,我爹是占了大便宜。”
“你这么说,还真是占了大便宜。”杨丽华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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