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毅之跑到夏萌萌身边,又是作揖又是道歉,“别气啦,我逗你玩呢。”
“有这么逗人玩的么?”萌萌好委屈,“其实,那个泡面头罗纳尔多也没多帅,就是,就是带球突破的时候特别帅气。”
“是的,是的。”萌萌从未跟沈毅之红过脸,见她真生气,沈毅之也慌了,“起码我再练十年也达不到他那水平。”
“知道就好。”萌萌说着话很自然地拉着他的胳膊,“现在去哪儿?”
“跟爸爸走,在这里玩两天再回去。”沈毅之大松一口气,心里“欧耶”一声,牵起她的手去跟沈哲言汇合。
回到家,到处疯玩的沈毅之和萌萌就把欧洲杯决赛的事抛之脑后。开学后,两人又投入到学习中。
在这暑假寒假看似没有尽头的周而复始中,沈毅之高中毕业回国读大学。不过,同他回来的还有沈老爷子和老太太的骨灰盒。
沈老夫人身子骨不好,一年前在医院病逝,和她在战乱中相识的沈老爷子承受不住失去老伴的打击,半年后在家里安然辞世。
沈老怕三个儿子因一点钱财生间隙,活着的时候就把米国产业全部交给老三,沈哲言一手发展壮大的欧洲产业交给老二。
看似对被赶去华国的沈哲言不公,但沈老把私产都留给了沈毅之。
沈从之是个不婚主义,他没想过请代孕,就指望着以后沈毅之生下继承人,对此那是一点意见也没有。
他没意见,别人自然不会说什么。
沈老的葬礼就在这么和谐的氛围中结束。
时间来到2007年仲夏,萌萌十五周岁,沈毅之十七岁。细细一算,两人认识十年了。
夏萌萌坐在花园里的秋千上,凉风拂过,吹乱一头乌黑的秀发,“小哥,我想来这边上学,你跟我妈说说呗。”
“林姨说你考上的学校是市重点,为什么不想在那边?”沈毅之疑惑不解。
萌萌扭头看着帅帅的沈毅之,他不喜欢金发碧眼的洋妞。可现在回国读书,申城最好的大学里不缺才女,恐怕也不缺美女,她若不在身边看着,沈毅之被哪个小妖精拐走了。
肿么办?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只有和沈毅之相处几天,脑袋正常的人都能发现他的好。
夏萌萌至今记得一年多前第一次看到班里的同学偷偷打啵,脑袋里不期然浮现出沈毅之的样子,那时她就知道,她喜欢沈毅之,才不是什么哥哥妹妹的喜欢。
可是,不知道沈毅之嘴里说喜欢她,是不是哥哥妹妹那种。毕竟两人年龄也不算小,可他除了拉拉自己的手,再也没做过什么亲密动作。
想到这里,夏萌萌从秋千上跳下来,上去抱住沈毅之的腰。
沈二少浑身一僵。
萌萌心里轻颤,难道他不喜欢?
“小哥,我想跟你在一块。”萌萌瘪瘪嘴,“人家再也不想三天两头打飞的。”
沈毅之清楚地感觉到胸前多出两团柔软,非常不自在,耳根发热,手指动了动,却抬不起来推开她,“我,我回头和林姨说说。”
“太好啦。”萌萌心中一喜,见他整个耳朵都红了,眼珠一转,“我好喜欢小哥啊。”说着话“吧唧”在他脸上亲一口。
轰!
沈二少脸色爆红。
萌萌的手放下,一看他这样,再次搂紧他的腰,靠在他身上,笑吟吟道,“我们现在就去给我妈打电话?”
“那啥,你先放开我,好好走路。”沈毅之喃喃道,“别摔着啦。”
萌萌装作没听见,挂在他身上半推着往前走。
沈毅之无奈,甩不掉又不舍得使劲扯她的胳膊,从花园到客厅也就十来米,愣是出一身汗。是累的,还有可能是紧张的。
反正萌萌再次装作没看见,靠在他怀里盯着他。
二少抬手抹掉额头上的汗水,无力地说,“我的手机在楼上。”
夏萌萌抬手一指,“用电话。”指着放在沙发旁边的座机。
“怎么说啊。”沈毅之长这么大从未像这一刻那么为难。十年前初见萌萌,就是在这间客厅里,那时候他年龄小什么都不懂,不想让萌萌走能直接讲,“你来这边家里就只剩林姨和夏叔了。”
“我爸说他年龄大了,最近在找职业经理人,他们不舍得我就叫他们也来呗。”萌萌心想小时候妈妈把我放在奶奶家,半个月见不到人影,也没见她多想得慌。申城到帝都乘飞机也就两个小时,大不了星期五晚上回家星期天再回来。
沈毅之见她眼皮乱动,无比想念十年前乖巧好骗的萌萌。
可这些年萌萌跟着他足球、桌球,滑冰、蹦迪,冲浪滑雪玩个遍,乖巧听话什么的,这辈子注定是奢望了。
林影电话那头听着沈毅之的话,心底嗤笑,那个小丫头,她不同意还知道找帮手了,“萌萌从未住过寄宿学校,我又没法过去陪读,这事不用说了。”
电话是免提的,萌萌听到这话轻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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