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传说中的武器传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四章 哥布林和冒险家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百夫长?”

这个名词不光是刘建设,连兰斯都没听说过,见大家来了兴趣,萨尔拉斯也就不藏着掖着,用手指敲着桌子开始慢慢回忆。

“哥布林在三圣境内不算很多见,在北方大多则是另一种亚种生物......我从军队离开之后,曾经在维克密林那边见到过大群聚居的哥布林种群。”

“维克密林并不是在三圣境内,它是靠近北方东侧沿海地区的一座森林,也是一座没有城墙甚至没有勇者的城市——维克密林之中究竟有多少种魔物谁也数不清,正如维克城中有多少冒险家谁也数不清一样。”

“冒险家工会的总部就坐落在维克城。你们知道冒险者被分为灰铜、青锡、雪银、黄金、紫铅和白金、宝玉这几个等级吗?”

萨尔拉斯在口袋里翻了又翻,翻出一枚被打造成铲子和刀交叉图案的徽章,徽章在桌子上叮当弹了一下——这东西居然是纯金的。

“在那时,大约打拼了四五年的我取得了黄金级冒险家的称号——但其实我并不能匹配这个等级,这是为拥有武技或是魔法武器的冒险者准备的,那时的我不过是靠着在北方的武艺和独特的盾卫者的特性才越阶取得黄金级称号。”

“那时有个几乎动员了半个工会的冒险家才完成的任务,是白金级冒险家才能够接取的任务,据说到了白金和宝玉等级的冒险家与剑圣相差不远,而这样的冒险家才能接取的居然是个哥布林族群的任务,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作为黄金级的我也被分配了相应的小型任务,在那次任务里,我们遇到了【千夫长】级别的哥布林——或者说,那应该叫【哥布林英雄】或者【哥布林冠军】之类的称号。”

“它和普通的哥布林已经完全不是一个等级了,光是身高就已经超过了三米。这可不是我们杀掉的那些两三米长的蜈蚣的级别,那家伙身上穿着三层铠甲,手里提着的大刀比我整个人还要宽,看上去简直像是把城门拆下来了一样夸张。”

“弓箭无效、刀剑无效,就连投斧和弩车对那家伙的伤害也是微乎其微,他有十几个【百夫长】级别的哥布林保护着协助,我只不过可以和那些百夫长放对厮杀罢了,面对千夫长哥布林,只吃了他一刀就被砸断了三条肋骨。”

萨尔拉斯轻描淡写的说出了让刘建设都难以想象的故事。刘建设看到过萨尔拉斯在洞穴之中和那头巨型蜈蚣厮杀的场景,巨大如蛟龙的蜈蚣对萨尔拉斯几乎是无可奈何,每次的冲击都被完美的分散开,防守的可谓滴水不漏,而那样的萨尔拉斯居然会被哥布林砍翻?

“最后,是一名赶来的使用魔法武器的紫铅级别的冒险家杀死了那头千夫长,我们才得以幸存——听说直到最后,白金级冒险家们都没能留下那个哥布林族群的首领,甚至还有一个被打成了重伤,让那家伙逃走了。”

“看这些武器的程度,应该是出现了新生的百夫长级别的哥布林。哥布林百夫长还没有聪明到学会冶铁的工艺和锻造的手法,所以只能捡这些不知道哪里来的废弃武器改造成适合哥布林使用的武器——就算只是这样,有刀子的哥布林和用木棍的哥布林威胁程度也远远不在一个等级。”

“你还能找到那家伙吗,法雷尔?”

“萨尔大哥你是想......”

“是,我想去找到那头哥布林百夫长,把他全家都掐死在洞穴里。如果不知道也就罢了,如果知道了还不去管的话,我怕会慢慢蔓延成那时的哥布林王一样的灾祸。”

“这里是王都,就算有再强的哥布林出现,只要三圣器察觉到了,也就不是威胁。”兰斯下意识的回了一句,但很快他自己也苦笑了一下,“前提是要察觉到。”

“在造成足够大的破坏之前,三圣器是不会顾及到这种小事的。但一旦出现了百夫长,就不是农民可以想办法干掉的了。”

勇者们都陷入了暂时的沉默。

“——危险应该不大。如果有更高等级的魔物出现,法雷尔就看不到那个冒险家。”

“按照常理来说是这样,但魔物往往超乎常理。”

“神器和勇者亦然。”兰斯回应了一句。

“......我并不是说一定要有报酬才能出动,但这是一起没有委托的任务。如果像这次一样,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任务却出现了意料之外的强敌——老板那边还能要求追加报酬,折算起来全队的装备还更新了一次,并不亏损。”贝洛狄特冷静的思考了一会儿,才扶了扶自己的眼镜。

“但这次如果又这样,我们甚至连补偿都拿不到。”

“不对,贝洛狄特桑。”米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大堂,她出声参加了这次的讨论,“我们并不是什么报酬都拿不到。”

“剿灭一支强度超出可控范围的哥布林族群,收获的会是一片地区的民众的安全和感谢。”

“还有战斗的经验。”萨尔拉斯马上补充,“勇者想要成长,最快的方法就是战斗,和神器磨合,我们本身就已经慢于另外那支小队,虽然如果打起来我自信不会输,但更强就意味着我们能够更好的消灭魔物,甚至更快的平定浪潮。”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传说中的武器传说请大家收藏:(m.19wxw.com)传说中的武器传说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