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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憨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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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公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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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啊,把被李景义打伤的工人也都带上来!”

随着衙役将先前已经被郑洋送去处理过伤处的工人带上来之后。

王崇又再次下令道:“把当时在场的证人也请上堂!”

由于当时郑洋他们也在工地上,目睹了李景义唆使家丁伤人的全过程。

所以此时也不用再去工地上召集其他工人前来作证。

郑洋和几个在场的西郊大营士兵,便直接就成为了人证。

随着伤者和人证都到齐。

王崇便一一开始询问了起来。

他询问的第一个人,正是伤的最重的齐老根。

“你叫什么名字?”

已经被大夫用两块木板给固定了骨折的手臂的齐老根。

此时也没法按照规矩朝王崇拱手行礼。

所以只能是弯着腰说道:“回大官人话,小民名叫齐老根。”

“你手上有伤,暂时不必行礼,站直了说话便行。”王崇先是让齐老根别在弓着腰,这才继续问道:

“打伤你手臂的可是堂下的李景义?”

齐老根连连点头,“回大官人话,是他,就是他让自家家丁打我的。”

王崇点点头,又问道:“他是以何理由,唆使家丁殴打与你?”

虽然此刻王崇问的有些繁琐。

但没办法,在此时的大唐律法里。

对于罪犯犯罪时是否主观故意极为看重的。

另外除了是否是主观故意犯罪,

罪犯在犯罪时的动机,也同样是对应着各种不同的刑罚。

就比如在唐律中,同样是杀人。

却区分出了杀人罪的六种情形。

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六种情况。

其中谋杀指的就是预谋杀人。

故杀是指临时起意。

斗杀是在斗殴之中激愤杀人。

误杀是因为种种原因杀错了对象。

戏杀则是指的以嬉戏而误伤导致杀人。

过失杀就是因为一些其余过失而致使别人身亡。

这六种同为杀人罪,但其中的罪行轻重却是天差地别。

完全是和后世一样,都是根据杀人者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表现,来给予不同的处罚。

从这一点来看,唐朝此时的律法,就已经是极为健全而科学的了。

就像王崇此时之所以要琐碎无比的去询问每一个伤者当时的具体情况。

就是为了要去将李景义伤人时时候是主观故意给推断出来。

只有将这些步骤全都做完,并由从开堂开始,就一直在旁记录的吏员全部记录在册。

才能将这件案子办成铁案!

不过反正因为这件事就才刚刚发生。

当时在场的人也足够多。

所以在王崇的一一询问之下。

很快就将李景义今天在炼铁厂工地上犯下的所有罪状。

全都给一条一条的终结了出来。

等到将吏员记录好的呈堂证供仔细看了一遍之后。

王崇这才又朗声说道:“李景义!你今日在炼铁厂工地之上,率领一众家丁当众行凶,打伤多人,还故意毁坏工地财物!”

“证人证词皆在此,你是否认罪?”

见王崇开始询问起李景义了,王玄策这才上前一步,将堵在李景义口中的破布给扯出来。

先前在押送这小子回来之时。

他口中一直狂言不断。

这破布还是陆恒亲自让王玄策给他塞进去的。

随着原先被绑在口中的破布被扯出。

李景义狠狠的吐了几口口水,将口中的泥沙都吐出来后。

这才恶狠狠的抬起头说道:

“认罪?你知道我是谁吗?就敢喊我认罪?”

“不怕告诉你!我乃是广宁……”

眼见李景义又要搬出他那显赫的身世。

王崇拿起案桌之上的惊堂木重重一拍。

厉声呵斥道:

“本官知道你的身份!但你此时身在本官的公堂之上!本官手中证人证词皆在!”

“你是不是真要本官上疏到陛下案前?”

王崇说的这番话,虽然看起来像是在威胁。

但其实也就是能吓唬一下李景义罢了。

因为但凡是个有脑子的人,怎么着也能想到。

今天只要王崇把这个案子判下来。

那是肯定要上疏朝廷的。

不过恰恰好,李景义偏偏就是没有这个脑子。

或者说,他此时也是真被王崇这番话给吓住了。

毕竟那些在平日被他欺压的老百姓不知道。

他自己可是清楚李二对他们这些堂弟堂侄是个什么态度的。

若是真的是把他们家当成自己人的话。

他爹那个广宁郡王也不就不会被降成广宁县公了。

所以可想而知的是,若是这件事真要闹到李二面前。

由李二亲自来处理的话。

那为了皇室名声,他李景义肯定是讨不了好的,说不定还得把他爹都给牵连进来。

于是,在犹疑了一阵之后。

李景义的态度也还是软了下来。

直接了当的说道:“本公子家里这些仆人,今日的确是莽撞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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