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兽血沸腾Ⅱ杀破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24章 蓉城之巅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虽然林青朝现在的伤势最好不要喝酒,但我俩都没提这回事,人在江湖,有些事情还是顺从自己的心意比较好一点。即便这事情的本身可能是一件坏事。

一瓶瓶标简单的五粮液,我跟林青朝用小杯子慢慢喝着,嘴里聊着以后的发展之路。

我说天下会肯定会越做越大,虽然昏黑可能上不了台面,但我一定能以天下会为起点,走出一条只属于我陈照南的路。说完之后,我问林青朝以后有什么打算,林青朝闷着头喝了一口酒,说自己还没想好,还是先把伤养好再说。

我知道林青朝还是在逃避,但也没说什么刺激他的话,只是夹着花生米。跟他继续喝酒。

等一瓶五粮液喝完,我微微有了些醉意,借助这微醺之意,我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往栏杆旁边走过去。

风很大,但对于我这种身手的人也不算什么,我一只手扶着栏杆,一只手端着酒杯,并伸出食指指着电视塔下面,蓉城市的一方天地,忽然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我冲林青朝喊道:“林哥,快过来,快过来,看看咱们生活了这么多年的蓉城。”

林青朝也端着酒杯走过来。看着下面的风景,有些唏嘘的说道:“生活了这么多年,我这还是第一次具体看蓉城的全貌,在下面的时候总觉得这个城市很大,城北到城南,开车也得俩小时,但站在这上面,蓉城还真是不大。一眼都能看到那边山上……”

“是啊!”我接着林青朝的话说道:“以前我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也觉得蓉城很大,人很多,而且都是我得罪不起的高富帅。”

我的话题不知道怎么,转到了我以前的大学生活上面,继续说道:“我在高中的时候,可是个学校有名的小霸王,但大学时候,我来到这里,仔细去观察一下身边的人,发现我自己是个**丝,所以我就夹起尾巴做人,每天浑浑噩噩的混吃等死,不招惹别人,也没别人招惹我。我本来以为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我将来找个吃不肥饿不死的工作,然后取个我注定不会动感情但却要相守一辈子的老婆,再生一两个孩子,每天被鸡飞狗跳的生活捆绑住手脚。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一生。谁知道大学还没过完,我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原本以为我夹着尾巴就可以做人,但李振北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丝,即便我夹着尾巴,也注定做不成人,只能做一只任由高富帅欺凌玩弄的狗。”

“从那以后,我决定了,我不想做狗,我要做人,所以我要努力。即便我的努力只是徒劳,并不能让我做人,我也要变成一只会咬人的狗,把踩在我头上的高富帅狠狠咬下来一块肉!”状丰页才。

“于是我就走上了这一条道路。于是我原本夹着的尾巴开始支楞起来,变成了一把钢刀,我用这把钢刀,捅进了一个又一个敌人的胸膛,然后用敌人的鲜血给自己壮胆,继续一步步的走下去……”

我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又道:“我是个冲动暴躁,脾气大却又没什么本事的**丝,以我这种性格,走上这条路之后,只可能会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在街上,被别人乱刀砍死。但谁知道我非但没死,还他妈的一步一步越走越高!现在回想起来,我他妈的自己都觉得有点不敢相信!”

说到这里,我笑的声音更大了:“再往后来,你猜怎么着?我忽然得知我其实并不是一个**丝!我爸妈是高富帅,我一家都是高富帅!老子本来就应该是含着金钥匙出声的高富帅,只是我出声之前,出了点小变故,让我变成了一个**丝……刚听说这事儿的时候,我人生观都他妈的发生了变化,老子就因为自己是个**丝,才一步一步往上爬,准备爬到高富帅的阶层,最不济也能弄死两个高富帅跟我陪葬,但没想到,老子他妈的根本就不用怕,本身就是个高富帅!”

“一开始我还挺不能接受,后来接受了之后,我就开始寻思,他妈的老子并应该是个高富帅,谁他妈的把老子弄成了**丝?知道真相之后,我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老子要逆袭回去!老子要重新变成高富帅,要把那些把我弄成**丝的高富帅弄成**丝!哈哈,这话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别扭?”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我才出声对林青朝问道。

林青朝似乎想到了什么,缓缓对我摇头道:“不,一点都不别扭。”

“哈哈哈哈……”我大笑着拍了拍林青朝的肩膀:“对,你说的对,一点都他妈的不别扭,就是老子要杀回帝都,把当初把我爸赶出去的陈家人拉出来,看看他们有什么好牛逼的!”

说完这句话,我忽然一下把话题转移开了,叹了口气道:“林大哥,你是不是觉得我有些轻浮?觉得那么千难万难的事情,我嘴里这么随随便便的说出来,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林青朝摇了摇头,但却并不说话。

我又笑了起来:“其实我的确是有些轻狂。我一直觉得,不管我爹是谁,不管我姓什么,这些都跟我没关系,有了这些东西,我依然不是高富帅。从骨子里面,我就是一个**丝。所以,我觉得我没什么好输了,我的目标也就是弄死两个高富帅垫背而已,我怕个屁?我又为什么不能轻狂?”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兽血沸腾Ⅱ杀破狼请大家收藏:(m.19wxw.com)兽血沸腾Ⅱ杀破狼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