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网游之野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千五百七十章 第二个人类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
  

秦胄走了一段距离,突然改变了方向,朝着镇灵符标注的地方行去,《正义凛然》心法祭出,金色的光芒照耀道路,鬼灵皆伏。

根据河间鬼王的意思,走出地狱的关键是镇灵符,既然如此,就没必要去幽间鬼王那里走一遭了。除了无穷无尽的鬼灵,行走的昏暗的空间,根本没有时间观念。鬼灵飞蛾扑火而来,然后就一去不返。

不知道过了多久,秦胄突然感觉一丝不对劲,按照路程,应该已经到了,但是除了一望无际的鬼灵之外,什么都没看见。

“幽冥神眼,开!”

两道神芒射出,瞬息照耀百里,鬼灵被光芒照耀,都发出不安的扭动,秦胄看遍天上地下,空空如也,什么都没发现。

“怎么会这样?”

地图上,分明显示就在此地,镇灵符的白点比无间鬼王、河间鬼王以及幽间鬼王的点加起来还要亮,两只鬼王一眼都能看见,没道理镇灵符看不见。

“难不成隐身了?”

这个念头一升起就被掐断了,秦胄不认为什么东西能够在‘幽冥神眼’面前隐身,就算看不清楚,发现一点端倪还是可以的,但是现在他没有发现丝毫异常。

“奶奶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捷径可走啊。”

盯着地图看了半晌,秦胄缓缓地吐出了一口气。

他想起了杀死河间鬼王时候地图上多出来的图案以及线条,不出意外,他手上的地图只有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需要杀死幽间鬼王才能浮现,而没有得到完整的地图之前,是找不到镇灵符的。

想通了这一点,秦胄没有犹豫,立刻朝着幽间鬼王的方向而去,多走了不少人,但是怨不得别人,自找的。

走着走着,秦胄突然慢下来了,惊疑不定看着这一片空间,鬼灵的数量似乎稀疏了不少,一路走来,看见的鬼灵都是密密麻麻,相互拥挤,但是靠近幽间鬼王的地盘之后,发现鬼灵相互之间留出了空隙,看起来没那么密集。

他的表情谨慎了许多,又走了一段距离,发现没有异常之后,才加快速度,随着越来越靠近幽间鬼王,鬼灵的稀疏程度在加大,他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却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寂静无声的虚空突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声音,像似利刃戳*入了肉体,又像是利器切入了水中,秦胄的速度骤然提升,犹如一道闪电射了出去,数公里的距离一晃而至,他倏然止步,看着地上的一具尸体,眉头深深地邹起来了。

他的目光先是在周围搜寻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才落到尸体的身上,不需要介绍,他就知道这是幽间鬼王,鬼灵死亡之后,身体直接消散于天地之间,只有鬼王级别的怪物肉身强大,能够在天地之间留存一段时间。

幽间鬼王身材消瘦,有如竹竿,是三只鬼王里面个头最高的,令人震惊的是幽间鬼王竟然没有头颅,不是被人杀了砍去了脑袋,而是天生没有头颅,它的五官是在肚子上的。

样子比无头骑士还古怪。

秦胄仔细查看了幽间鬼王的尸体,竟然没有发现伤口在上面地方,身上找不到任何伤痕,死的很蹊跷,幽间鬼王的身体慢慢虚化,最后消散在地狱的世界,什么都没留下。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选择动手。”秦胄突然开口,在他的身后,一个身影慢慢浮现,手上拿着匕首,对着秦胄的背心,表情闪过一抹惊讶,慢慢收起了武器。

“你是什么人?”

“你又是什么人?”秦胄转身,这是一个比他矮半个头的青年,长相很普通,肤色和普通人有些不同,唯有一双眼睛锐利无比,仿佛天上的雄鹰。

“摇摆摇摆海草。”青年盯着秦胄看了几秒,缓缓开口。

“我曹,这ID也是简直了。”秦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声,爆出了自己的ID.

“你就是醉卧美人膝?”摇摆摇摆海草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听说过你,论坛上你的话题热闹程度一直排在前三,都说你失踪了,原来你是来了地狱。”

“你不是炎黄的玩家?”秦胄惊奇道。

“我从进入游戏开始,就直接在地狱,新手村只有我一个人,除了新手村也只有我一个人,见到的都是鬼,你是我在游戏里面见到的第一个人。”摇摆摇摆海草道。

“一个人独占一个世界,你真牛。”秦胄真心诚意地竖起了大拇指。

“如果你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一个人行走在无声的世界,你会发疯的。”摇摆摇摆海草道。

“你进入不了炎黄?”秦胄看着摇摆摇摆海草。

“进不去,两个世界的通道被镇灵符镇压了,除非领悟了镇灵符,否者哪里都去不了。”摇摆摇摆海草道。

“原来镇灵符起这个作用的。”秦胄焕然大悟。

“我看你论坛上说,你都失踪好几个月了,你这么还活着?”摇摆摇摆海草奇怪道。

“你这话我没法接。”秦胄道。

“地狱的空气和人界甚至可以说和三千世界都不同,任何世界来到地狱都会被空气腐化,再厉害的人都无法长时间存货,在地狱存活时间最长的只有地藏菩萨,除了他之外,连最近闯入地狱的斗战圣猿都不敢长时间停留。”摇摆摇摆海草盯着秦胄,“你身上有很多秘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网游之野望请大家收藏:(m.19wxw.com)网游之野望19文学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 1/2 页,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