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傻柱,却说许大茂媳妇儿怀孕,自然是天大的喜事。
刚巧下乡放电影,大队送了他一只老母鸡。
这家伙屁颠儿屁颠儿把鸡提回来,晚上就杀了,留一半跟媳妇儿补身子,另一半把它来个文火慢炖,放点儿红枣,党参啥的,又好吃又补。
还在杀鸡的时候,徐春城刚从食堂回来,许大茂就冲他喊到:“兄弟,过来喝酒,你看我杀鸡了,今晚我要好好的感谢你。”
“好啊,这个我喜欢。”徐春城看见许大茂手上提的大母鸡,满口答应。
虽说他自从当上了小食堂的班长,每天的伙食开的也不算差,回来自己空间里面有肉,有排骨啥的,同样不缺吃的。
但难得许大茂请客,而且还杀鸡,这在当年算是不错的伙食了,于是笑着问道:
“老兄,要不要帮忙啊?”
“不用,鸡都已经杀了,等一会儿过来吃饭就是,鸡炖好了我叫你。”
“好啊,老兄太客气了,等一会儿我带瓶酒过来。”
既然许大茂请客,徐春城也不想空着手去白吃人家的。
他仓库里有系统奖励的二锅头,这在当年算是不错的存在,完全拿得出手了,两个人喝一瓶酒差不多。
不算多,也不算少,明天还要上班,也不太可能喝醉,兄弟之间谈心,不在于喝多少酒,也不在于吃啥。
关键在于那种情感和气氛,自从穿越过来,顶替了原主,前世遭受过生活的毒打,也受过生活的磨难,更了解生活的本质。
所以徐春城觉得,除非对方非要跟自己过不去,不然再整个大院里,应该多交朋友,少结仇家,多个朋友多条路。
另外一个院儿住着,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搞得跟仇人似的,没啥意思。
在这样的年代,凭个人的能力,要想干出啥成绩,很有限,除了在体制内往上升,其他的都是白折腾。
所以呀,所以,当下最重要的,就是过好平常的生活,跟左右邻居打成一片,大家和和气气的,过安宁祥和的日子。
就算过不了多好,不敢奢求山珍海味,也不敢奢求穿的有多好。
出门一辆自行车,有一双皮鞋,有工鞋,上班有工作服,回来有几件换洗衣服,有个收音机,有块手表。
偶尔打个小牙祭,喝点儿小酒,在这年头就是好日子呀,会羡慕很多人。
国人讲究天方地圆,世界大同,中庸之道,个人向社会妥协。
在当年,这句话非常有用。
几十年后,崇尚个性自由,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能力可以大干快上,先行一步,下海经商,矗立潮头,放手一搏。
而在1961年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没用,每天老老实实的上班,下班。
有技巧的在领导面前拍点儿马屁,表现的很积极,在技术或者其他方面比别人厉害那么一点,成为先进的人物,有可能进步,提升社会地位,同时提升生活品质。
但这些不是徐春城追求的,有句话叫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还有一句话叫高处不胜寒。
在这种动荡不安的年代,最好的办法就是能过且过当咸鱼。
别冲到前面,也别拖的太后,所以徐春城觉得,目前这个小饭堂的班长位置就很适合自己。
每天干活儿不多,动脑的也不多,管理好手下几个人,让他们弄好每天的饭菜,主要干净卫生,让大家吃的放心,没什么意外,就万事大吉。
这天晚上徐春城陪着许大茂喝酒,他和许大茂边聊天儿,边吃着鸡肉边喝酒。
一瓶酒喝完,三个人又把半只鸡吃完,还剩了点儿鸡汤,最后收工回家。
第二天天气不错,已经进入深秋,虽然是晴天,但从西伯利亚吹过来的冷风,还是让人感觉有了寒意。
徐春城照例6:40起床,穿上衣服围着四合院儿跑了一圈儿,7:20回来,准备上班。
出门的时候感觉有点儿冷,跑着跑着就出汗了,蓦然回首,他发现后面竟然有一个女的也在跑步。
女的离她不太远,大概两三丈的距离,看样子应该是个女孩儿,长头发,大辫子,穿着一件小夹袄,下面是工装裤,脚上是布鞋。
女孩儿个子不算高,也不算矮,目测1m6左右。
女孩儿带着口罩看不清她的脸,所以也不知道长得咋样?
只知道身材还行。
奇怪的是,他跑的快,女孩儿就跟着跑的快,他放慢脚步,女孩儿也跟着放慢脚步。
总之,女孩儿的意图很明显。
一下子冒出一个女孩儿,而且还不认识,让徐春城挺突然的,不过别人不想打扰自己,他也不便打扰人家。
继续跑步,跑完一圈儿就回去准备上班。
当然,至此徐春城一颗平静的心,就开始有些乱了。
作为人的好奇心理,他想知道这女孩儿是谁,家住哪里,干吗也那么早出来跑步?
关键是她并不胖,没必要减肥呀。
而在当年岁月,大部分的家庭的伙食开的都不咋地,很多人满脸的菜色,缺的就是营养,哪儿用得着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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