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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史前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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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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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

何晨看着下面稀稀疏疏亮起的灯光,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不过看到自家乌漆嘛黑的,何晨就觉得好笑。

小迪为了省钱,把灯笼鱼卖出去了,不过与之相对的是买了一小片甜桃果果林。

十几棵的样子,一片超级小果林。

穷,但是没办法。

何晨可不想给自己发工资,那样的话他的超然性就会就此丧失了。

毕竟前世谁看到过给神发工资的?

不过维持这种超然性的条件就是穷了。

不过这也是好事,有他这个晨巫标杆在这儿,以后的所有想当巫或者领袖这种职位的,只能向他看齐。

免得很多驱逐权力和利益的人为了这个位置而争得你死我活。

毕竟大荒部落的第一任巫可是晨巫!

创始人的身份,总是很管用。

“不过好穷啊!好想做个资本家。”

何晨和小白降落下来,守哨的人看到小白标志性的身躯就知道是晨巫回来了,也没有声张。

打开门,迪已经睡了,小涡和傲傲也躺着,何晨开门后抬起头看了看就不在意地趴下去睡着。

熊宝宝和小火焰猴应该是在序和秋那边。

之前小迪在大荒的丰碑山那边,不过后来一起过来了。

现在的屋子都很简陋,没有过多的摆设,不过能睡就行。

何晨也没多说,倒下就睡。

……

第二天,何晨将熊宝宝和小火焰猴送去给紫,自然又是一番搂搂抱抱心酸孤独啥的。

回来后何晨不禁思索一个问题。

现在的大荒部落,人太多了,而且家家户户都有屋子,但是也存在一个问题。

那就是重名的人太多了。

不说其他的,就是叫“毛”的也有十来个,翅的也有七八个,牙的更多。

“姓氏……姓氏需要出来吗?”

“姓氏出来的话,文字什么的也要普及一下了。”

何晨一直在想,弄一个类似汉谟拉比法典那样的东西出来。

知识什么的还是次要的,主要是装……咳咳,说错了。

装啥的都是次要的,主要是知识的传播。

“要学文字那肯定是中文了,总不可能学小太阳本的话吧?”

“学中文……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

何晨头疼。

学文字启蒙书籍很多,但是他小学背完就忘了。

启蒙的作用仅限启蒙时期,何晨能记得才怪。

“诶不对,学中文最先应该学习的是……拼音!”

何晨眼睛亮了亮。

反正趁着这段时间空闲,他还不如把文字和拼音啥的弄出来。

一边学一边扩张发展这才对。

等普及率一定以后,再把律法啥的落到实处,省的现在律法都是靠口口传播的。

而那个时候就到了贡献点木条转换成珍珠粉木条的时候了。

之前大荒武器研究所研究珍珠贝产出的珍珠,然后发现这些珍珠的附着力很强,特别是有波导之力的引导。

如果用木头片上用珍珠粉,加上何晨的波导之力写上一个数字,就可以用来当新的货币了。

而且这种货币的防伪性比现在的木条要高很多。

因为这种货币上的珍珠粉带有何晨的气息,如果是其他人的气息,那肯定很容易就被辨别出来。

而刻在上面的珍珠粉用量也很少,上面只刻两个。

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一个是中文的“一二三四五”

这样有助于鉴别。

文字发展起来了,到时候再搞个户籍制度,何晨觉得自己都可以振臂一呼,当场称帝了。

于是兴冲冲的何晨就跑去技术部,要求他们弄一块像样的石头,打磨一个石碑放到丰碑山。

找好以后,何晨就可以准备刻字了。

当然,何晨还准备了一块石板,到时候上面刻一些拼音,丰碑山上的石碑刻的则是律法。

不过这条律法也不像律法,不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也不是什么“自由民煮”。

而是“生命”。

“大荒之人与精灵的生命至高无上!”

很绕口,但是却能表达了何晨的意愿。

那就是生命至上。

当然,这是针对大荒人和相应的伙伴的,像波波和比比鸟之类的被何晨列为家禽。

不过也是相对的。

对内的话,任何人不得随意严重损伤他人的精灵伙伴,更不能攻击人本身,否则直接按律法处置。

你砍他一条手臂,他也要砍你的。

你砍了他的腿,你的腿也要卸下来。

你杀了他,那么对不起,偿命。

至于说精灵,也是差不多的程度,按照受伤程度来算。

而除却伙伴之外的牲畜,则是按照私人财产来界定。

这是对内的。

而对外的,何晨也已经想好了。

“以血还血,虽远必诛!”

杀大荒一人,则诛敌十人!

杀大荒一精灵,则诛敌十只精灵!

杀大荒一家禽牲畜,则捉敌十人十精灵贬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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